□ 关注·公益诉讼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晨 卡吾力·阿巴斯
盛夏时节,走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野生沙棘林保护区,时常可见护林员的身影——清理堆放垃圾、制止违规放牧、监测水资源状况……野生沙棘林保护日渐规范有序,得益于乌什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一份检察建议书。
乌什县素有“中国沙棘之乡”美誉,拥有丰富的野生和人工种植沙棘资源。2021年,“乌什沙棘”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3年,“乌什沙棘原浆”荣获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称号。野生沙棘资源不仅是当地特色产业的“金字招牌”,更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5年,乌什县检察院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野生沙棘保护区存在违规放牧、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大规模缺水等问题,严重影响野生沙棘林木生长质量。
乌什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制定调查方案、调取相关材料、制作野生沙棘区域图、实地勘查取证,充分掌握相关行政单位怠于保护和监管野生沙棘林的事实。之后,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分别向涉及的5个乡镇函达检察建议书,逐一明确整改建议和时限。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水指标,并修建沙棘林灌溉水渠,对野生沙棘林进行人工补水灌溉。此外,还通过进巴扎、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共同参与野生沙棘林保护工作。
近日,乌什县检察院对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检察官实地勘查、现场核验、与管护人员面对面交流,对前期检察建议书涉及的问题逐项检查验收。结果显示,相关行政单位在整改期间积极履职尽责,加大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健全长效保护机制,野生沙棘资源实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一案之问”成为“一方之治”。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