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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良法善治 | 以法治之力筑牢安全防线 维护人民安全

2026-06-26 11:03:03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詹承豫

2026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当前,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灾害风险叠加升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快迈入系统化、法治化治理新阶段。近年来,我国持续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法治根基,通过顶层设计与配套制度双向发力,我国逐步构建起门类齐全、层级清晰、衔接协同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以坚实法治屏障防范化解各类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顶层立法迭代升级,搭建综合防灾法治四梁八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于法有据。我国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领域立法修法进程。2024年11月1日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施行,进一步完善了突发事件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监测预警、风险普查、应急演练、物资保障法定责任,明确政府、企业、基层组织与公民个人四方权责;分灾种专项立法持续完善,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气象法、消防法等法律先后完成修订,针对洪涝、地震、台风、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不同灾种设立刚性管控条款;配套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行政法规,形成了“综合法+专项法+行政法规”层级清晰的国家立法矩阵。整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从单一灾后救助向“防、抗、救、治”一体化治理转型,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转化为不可逾越的坚实法律底线。

其次,地方特色立法精准落地,打通区域灾害防治堵点。我国地域辽阔、灾害类型差异显著,各地立足本地风险特点开展先行立法、协同立法,跨省、跨市协同立法成为创新亮点,破解跨区域防灾壁垒。闽粤跨省、豫北三市、新疆哈密与吐鲁番等地围绕暴雨联防、雷电防御、极端天气道路管控出台协同法规,将以往松散区域协作上升为法定义务,统一监测数据共享、预警同步发布、应急联动响应流程,破除行政区划带来的防灾治理孤岛效应,实现灾害应对全域一盘棋。形成国家立法统筹、地方立法细化、因地制宜补短板的立体法治格局。

再次,深耕细作,推动技术标准与配套制度同步完善。法治不仅体现在法律法规上,也落实到技术标准和微观制度中。近年来,我国加快制修订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避难场所建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定性管理向定量规范转变。各地积极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如多地出台气象灾害防御、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将防、抗、救各环节的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基层单元,让法律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此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印发实施,推动对重大灾害开展调查评估和挂牌督办,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彰显了法治的刚性约束力。

最后,执法改革与普法宣传双轮驱动,推动防灾法治全民共建共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行刑衔接,让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法律制度真正“长牙带电”。立法成效最终体现在全社会安全素养提升,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各地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教活动,将法治宣传与风险隐患排查深度融合,通过“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科普、以案释法等载体,向公众普及自然灾害防御权利义务和避险逃生法律知识,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法治共识。

法治兴则国兴。面向“十五五”,随着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全面实施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体系的持续完善,我国必将持续发挥法治在风险源头防控、灾害协同应对中的保障作用,以完备法治体系筑牢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坚固防线,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安全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