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郑生竹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近年来在市县层面探索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后在全省推行,让越来越多基层干部认识到法治审核能治“未病”,决策先问法、遇事先找法渐成自觉,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大幅减少错误决策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问责风险。
基层治,百姓安。乡镇、街道曾是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重灾区。究其根源,往往在于决策之初法治关口失守,有的因为法治意识不强“不想审核”,有的因为专业能力不足“不会审核”,让“带病”决策侥幸过关。
连云港市灌云县是江苏较早探索基层法治审核工作的地区之一,早在2024年3月,当地就设立了“灌云县合法性审查中心”。2024年,全县一审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为4.21%;2025年降低到2.27%,行政机关败诉率创历年最低。2025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全面推行基层法治审核工作,大量“问题决策”被拦在落地之前。
基层法治审核工作虽已全面铺开,却仍存“冷热不均”现象。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相对少,有的地方一年仅一件,与纷繁复杂的基层事务极不相称。其症结,在于标准不一、权责不清。各地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等核心事项的界定模糊,导致判定尺度参差不齐,极易形成监管真空。
要筑牢法治审核这道防线,首先要统一标准,明确审查事项的具体范围与认定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杜绝“选择性审核”。同时,要整合县域法治资源,推行统一集中审核模式,以专业力量补齐基层法律人才短板。
法治审核贵在厘清边界。必须精准划定权责边界,防止将合理性研判、科学性评估等超出法定职责的内容泛化纳入,让审核回归本质,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决策先问法,遇事必找法。立规矩、聚合力、明职责,方能真正发挥法治审核的过滤器与安全阀的作用,让基层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