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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热点】舆论热议反家暴典型案例 认为其彰显“零容忍”司法态度

2026-04-02 11:20:16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标准+

舆情概述

据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3月30日报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4起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案例内容 据新华社及《人民法院报》报道整理)

最高法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和亮点。最高法以批复形式明确,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不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比照特别程序审理,以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高效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万份。

对于家庭暴力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最高法介绍,家庭暴力的核心特征在于控制与伤害,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和周期性,主要形式是身体和精神侵害。本次发布的案例中,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经济控制、限制正常社会交往的行为,均存在使受害人处于非正常生活状态的情况,符合家庭暴力控制与伤害的本质特征,属于家庭暴力。最高法表示,在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对所诉行为是否属于家庭暴力作出认定,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判令加害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积极进行司法救助等,全面、立体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使“硬暴力”“软暴力”都无处遁形。

对于家庭暴力加害人将面临哪些不利的法律后果,最高法介绍,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离婚诉讼中,如果对家庭暴力查证属实,受害人主张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坚持当判则判,绝不“和稀泥”。同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解释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加害人要承担向受害人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的责任;实施家庭暴力是离婚的过错方,人民法院会根据加害人的过错情况,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对其少分;实施家庭暴力对加害人争取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诉求是不利因素。此外,如果加害人的家庭暴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构成故意伤害、虐待等刑事犯罪,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除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更为严厉的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截至3月31日15时,全网相关信息5100余条。“#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交是家暴#”“#离婚庭审男子扬言女人不打不听话#”“#家暴的核心特征是控制与伤害#”等微博话题阅读量累计超1800万。

(词云图 来源:法治网舆情监测系统)

舆论观点

1.肯定司法裁判导向明确

《人民法院报》认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回应了新时代家暴行为的新形态、新特征,也明确了司法裁判的新规则、新导向,彰显了司法反对家暴、抵制家暴、严惩家暴的鲜明态度。网民观点中,多数网民表示,此次典型案例反映出司法实践越来越完善,更加符合现实中复杂多样的家暴案件公正审理的需求;部分网民点赞法院积极作为,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聚焦典型案例中的“隐形家暴”

《法治日报》关注到,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打破家庭暴力加害人以“软暴力”构建的“隐性牢笼”,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南京日报》称,“家门之内”不是法外之地,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将长期的“语言暴力”纳入家庭暴力之列,无疑是对传统家庭暴力行为认知的一种矫正和纠偏,体现了司法进步,彰显了司法温情。网民观点中,多数网民认为“隐形家暴”值得被关注;部分网民认为,对于非传统类型的家暴行为,法院认定尺度应审慎合理。

3.结合案例情节呼吁司法严惩

部分网民就典型案例中的具体案例情节,表达了“谴责”和“希望严惩”的态度。如有网民就“赵某诉张某离婚纠纷案”,谴责张某未能平等看待伴侣、长期实施辱骂打压行为,表示“对于这样情节恶劣、态度嚣张的行为,法院能不能从重判决”“只有让施暴者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惩罚的严厉,才能让他们不敢再越雷池一步”。此外,也有网民追问家暴案件是否会进一步追究刑事层面的责任。

舆情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引发舆论热议。当前,舆论普遍对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表示肯定,也对“隐形家暴”等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与此同时,公众对依法严惩施暴者的呼声日益强烈,折射出社会对家暴行为的深恶痛绝,期待法律施以应有惩戒,以儆效尤。

从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司法严惩不仅是对施暴者个体的有力震慑,更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对潜在施暴者的警示。司法机关秉持对家暴“零容忍”的坚定立场,通过依法办案,让施暴者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有力破除“家暴是家务事”的陈旧观念,必将鼓励更多受害者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可能潜藏家暴的角落,为每一位家庭成员构筑起坚不可摧的法律屏障。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策划统筹:付萌 

分析师:卞钰涵 

编辑:牛佳宇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