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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舆情】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

2026-03-20 11:22:18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标准+

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推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舆论期待,全面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让“绿色法典”落地生根。

(来源:新华网)

舆论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部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法典,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迈入“法典化”的系统治理新时代。一是顺应时代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认为,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时代命题纳入法典调整范围,并对光污染等新型生态环境问题作出规定,精准回应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需求,赋予了这部法典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前瞻视野。二是回应人民期盼。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法典直面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难题,如针对邻里间油烟、噪声“达标扰民”问题,新增了从规划源头进行预防的规定,针对“人兽冲突”,明确了紧急避险条款,把宏大的生态文明战略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法律保障。三是实现系统协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生态环境法典)将三十多部单行的环境立法汇总集成为一部法典,在结构上实现了系统协调,在内容上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凝聚着系统性智慧。四是贡献中国方案。秦天宝认为,法典把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法治化,为其他国家平衡与发展(保护)提供了新路径,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独特的中国法治方案。

专家建议,做好法典实施工作,推动“纸面上的法典”切实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典”。一是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秉群认为,法典是对既有法律体系的系统优化和集成创新,必须稳妥有序推进后续立法协调。对于已被法典全面吸收的,应及时予以废止;对于涉及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及生态系统保护,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应及时开展修订工作,确保与法典相衔接;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双碳”等法典已作出原则规定但尚无专门立法的领域,应加快研究论证,适时推动专项立法,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系统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科学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建议,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机制,将法典实施纳入执法监察司法监督重点,特别是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跟踪监督。秦天宝建议,健全涉碳排放、绿色金融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适用体系,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指导司法实践。加大对广大执法人员、法官、检察官的培训,确保其在实践中能够准确地理解和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统一执法和司法的尺度。

三是深入开展法典宣传普及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燕等人建议,抓好“关键少数”,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修课,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作用,面向社会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讲好法典故事,阐释法典精神,不断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对照法典,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合规管理,制定转型战略,推动将“双碳”目标纳入企业中长期规划,纳入绩效考核压实责任。

四是推动理论研究与国际传播。何秉群建议,对内强化理论阐释,筑牢实施根基,积极组织理论和实务界力量,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创新、体系解释、适用衔接以及法典带来的法治变革等课题开展系统性研究,为法典的准确实施及时提供学理支撑。对外加强交流互鉴,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故事。通过学术对话、合作研究、多语种翻译传播等方式,宣介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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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策划统筹:付萌 

分析师:刘畅

新媒体编辑:刘思源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