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不懈努力
202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工作和宪法实施情况综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前进方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宪法工作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高质量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得到全面贯彻和充分体现。2025年,新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5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宣告失效的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04件,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有序推进,从多方面有力保障了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4件新制定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3件修改的法律以及1件决定,都规定或增加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截至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现行有效的308件法律中有127件明示以宪法为制定依据,这成为我国宪法的立法实施中一项标识性立法技术。
(一)完善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加行使国家权力。2025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修改代表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代表忠于宪法使命,履行政治责任,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制度机制,对于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制定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监察法、选举法、立法法、监督法等一系列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持续深入推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选举制度、代表制度、立法制度、监督制度等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不断完善发展。
(二)加强民族、基层群众自治方面的制度建设
民族关系和民族事务有关规定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于更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新时代党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以法治力量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为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并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宪法明确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统筹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定位,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完善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以及选举、议事、管理、监督等制度,更好发展基层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健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国家各方面重要制度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更好坚持和完善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夯实法治根基。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丰富和发展宪法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规定的制度内涵,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落实宪法关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鲜明国家属性和至上法律地位,落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宪法责任,更好发挥其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丰富和发展宪法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规定的制度内涵,推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推动宪法关于生态文明制度的规定全面有效实施。
(四)发挥宪法在推进祖国统一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台湾光复是中国人民抗战胜利的重要成果,是台湾作为中国一部分法理链条的重要一环,是两岸同胞的共同荣光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民族记忆。2025年10月,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的决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立法依据,鲜明体现出该决定是我国宪法关于完成统一祖国大业相关规定的立法实施,具有重大的宪制意义和深刻的宪法内涵。
(五)以法律清理推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
适时进行法律清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部署,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开展法律清理工作。这项工作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对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进行全面梳理,对不适应、不协调的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处理。2025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批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对常委会通过的104件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宣告失效;对大会通过的35件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效力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宪立法,努力在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担负宪法工作的相关职责,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推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全面开展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
贯彻实施立法法规定和党中央有关指导性文件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对所有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都进行合宪性审查。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认真把好统一审议环节的宪法关,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原子能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工作中,依法对相关草案进行合宪性审查,撰写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阐释草案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安排,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例如,生态环境法典是宪法有关生态文明制度规定最集中最系统的立法实施。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认为,宪法确立了生态文明的宪法地位,形成了序言中国家指导思想和国家任务、总纲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国家机构法定职责等其他相关规范共同构成的宪法生态文明制度的体系化格局,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提供国家根本法指引。以宪法为根据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在实施宪法有关规定的同时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予以丰富、提升和拓展,赋予宪法有关规定重要的时代内涵和实践内涵,使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又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宪法规定的目标追求。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系统阐释宪法关于民族问题相关规定的制度内涵,充分阐释通过立法把党在新时代民族工作方面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大宪法意义,深入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法理逻辑,并在法律草案说明、修改情况的汇报等法律文件中,对相关涉宪性问题作出说明。
(二)进一步完善涉宪问题事先审查和咨询工作机制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有关方面在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过程中,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适用的,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相符合。2025年,通过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有关法律草案事先审核机制中的合宪性审查程序,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强可操作性。在国家发展规划法、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起草过程中,常委会法工委就涉宪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事先审查和咨询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例如,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监督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起草、征求意见阶段,常委会法工委与相关部门配合,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宪法概念、相关主体的宪法职权等涉宪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的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对章节体例作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国家发展规划的概念、地位以及同其他规划、计划的关系,细化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和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职权职责,丰富和发展了宪法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规定的制度内涵。
(三)以务实管用的方式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精神
按照党中央关于宪法解释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法律制定过程中,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采取务实管用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立法共识,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例如,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合宪性涉宪性问题研究意见中,充分阐释该法在实施宪法方面的重要意义。我国宪法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提供了充分宪法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在法律中提出民营经济的概念,丰富和发展了宪法关于非公有制经济规定的制度内涵,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
(四)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开展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发挥审查纠错功能,督促纠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下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常委会法工委在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公布相关案例。例如,有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条件。经审查认为,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应当确有必要,限于特定范围;超出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过于宽泛或者随意规定,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规定的精神;要求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依据,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精神不一致,属于不必要、不合理限制性规定。目前已通过衔接联动机制妥善处理了这一问题。
三、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推动国家有关事业的发展和相关工作的开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不断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一)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
按照宪法法律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及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切实履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职责。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是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202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了《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12月,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根据预算法、《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等规定,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事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财政预算事项备案报告20件,预算工作委员会对照预算法、有关单行税法等规定开展审查工作,深入研究并提出审查报告。备案审查的事项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涉税事项,汇总的地方预算、决算情况,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等财政体制事项,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这对于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宪法确定的方针政策在国家各项事业中贯彻实施
国家通过发展各项事业、开展各方面工作保证宪法规定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听取审议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等报告,推动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高质量发展,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是2025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选取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6份,为党中央决策和国务院编制规划提供参考。
(三)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落实监督法相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食品安全法、森林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结合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与重点建议督办工作相结合,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四)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202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九年听取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立法法、监督法以及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常委会法工委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依法履职尽责,对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依法开展主动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6705件审查建议逐件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围绕推动党中央有关部署和新出台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平等对待企业相关地方性法规等的集中清理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规定的职权,对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本地法律开展备案审查。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49件,澳门特别行政区报送备案的本地法律18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初步审查,尚未发现两个基本法规定的需要将有关法律发回的情形。
四、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讲好中国宪法故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化宪法理论研究为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要抓手,阐释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一)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2025年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举行“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以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制作镌刻宪法2018年修正文本的“宪法墙”,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英双语版出版,助力在对外交往中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不断增强我国宪法理论和宪法制度的国际影响力。全国人大机关青年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向前来参观的社会公众宣讲宪法,进一步拉近宪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配合司法部“2025大家说宪法”、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等系列活动,努力使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地方人大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例如,杭州市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行“六员一律”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机制,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街道人大工委在火车站广场通过文艺表演、知识问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
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规定引发社会关注,有的网络媒体、网友提出一些疑问。对此,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和回应。其中,针对网上“哪位少爷吸了”的不当言论及引发的争议,鲜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当影响。这一回应以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凝聚共识、定分止争,妥善回应社会舆情和群众关切,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理论界、实务界的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研究,推动构建自主的中国宪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发表文章、编写书籍,积极宣介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利用议会外交、国际会议等多种渠道,全面宣传中国宪法实施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著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中国法治故事。加强宪法制度比较研究,深入研究“东升西降”“中治西乱”揭示的制度原因和历史规律,在国际制度竞争中展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定制度自信、宪法自信,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以课题研究为牵引,积极引导推动相关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加强对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研究阐释,牢牢把握我国宪法理论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总结提炼和研究阐释标志性概念和原创性观点,推进构建具有坚定主体性、鲜明时代性的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