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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证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研究课题的公告

2026-02-10 16:56:03 来源:中国公证协会 -标准+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研究课题的公告

根据《中国公证协会2026年课题研究工作方案》要求,现就中国公证协会2026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内容

(一)课题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公证预防性价值功能研究

1.研究重点: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系统研究公证预防性价值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法理逻辑与政策契合点;国家治理重点领域公证预防性价值的功能定位、实践应用与成效评估;国家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公证预防性价值发挥的现实瓶颈与深层成因;公证预防性价值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实现路径;国内外公证制度融入国家治理的比较研究等相关问题。

2.预期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

(二)课题二:《公证法》修改若干重点问题研究

1.研究重点:结合法治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和《民法典》全面实施的时代背景,重点研究公证的定义、职能及其价值;公证权属性与运行边界;公证机构的性质定位与管理体制改革;公证从“单一证明”向“纠纷预防与法律服务”转型的路径及在立法中的表现形式;法定公证的可行性构建路径;公证调查核实权的正当性、必要性及其行使边界;公证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承担方式等相关问题。

2.预期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立法建议稿。

(三)课题三:公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研究

1.研究重点:围绕公证与诉讼的职能配置与机制衔接,深入研究二者衔接的法理根基与制度逻辑,厘清公证与诉讼在纠纷预防与事后救济方面的功能边界与互补关系。重点研究公证参与诉讼全流程的实践模式与创新业务拓展;公证与诉讼衔接的实践困境;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下公证与诉讼的程序衔接路径,探索“法院+公证”协同化建设方案,研究公证参与家事、金融、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纠纷化解的专项衔接机制,提出提升衔接效能、节约司法资源、强化权利保障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2.预期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

(四)课题四: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公证领域的应用与规范研究

1.研究重点:紧扣公证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需求,系统研究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公证领域融合应用的理论基础、实践路径与规范体系。重点研究信息技术在公证业务全流程的应用场景拓展与效能优化;公证领域信息技术应用的风险识别与防控机制构建;公证信息技术应用的法律规范与行业标准设计;区块链赋能人工智能公证机制研究;人机协同模式下的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机制;信息技术发展对公证人员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与职业道德的挑战与应对;智能公证场景中的法律责任归属等问题。

2.预期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政策建议稿。

(五)课题五:涉外公证的创新发展与制度完善研究

1.研究重点: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企业“走出去”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聚焦涉外公证服务的精准适配与制度升级需求,系统研究涉外公证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与制度保障体系。重点研究涉外公证服务业务拓展与效能提升;涉外公证跨境协作与规则衔接;我国参与国际公证规则制定的话语权提升策略;涉外公证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涉外公证风险防控与监管制度完善等相关问题。

2.预期成果: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即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五年以上公证执业经验、副高级以上职称、副处级(同等管理岗位职级)以上职务、已取得博士学位,同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组组成需符合以下要求: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鼓励高校法学专家、科研机构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参与课题;课题组需明确分工,确保研究工作高效推进。

(三)课题组需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计划,包括时间进度安排、研究内容细化框架、预期成果形式等。

(四)同一申请人每次仅能申报一个课题,并须在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

三、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课题经费。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由中国公证协会出资。

(二)经费使用范围。研究课题经费应当用于下列事项:

图书资料费、设备及耗材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中国公证协会批准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其他费用。

(三)期中检查。研究课题实行期中检查制度,由研究课题主持人填写期中检查表,按时提交中国公证协会。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度、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以及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公证协会将撤销研究课题,并追回已支付研究课题资助经费:

1.尚未进行实质性课题研究的;

2.没有取得相应阶段性研究成果的;

3.无故不接受期中检查的;

4.不按时提交期中检查表的。

四、申报流程

(一)课题申报: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中国公证协会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可以从“中国公证”官网下载),于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中国公证协会研究室(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并将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立项评审:中国公证协会研究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在中国公证网公布立项名单。

五、研究成果

(一)成果提交:课题组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等),经中国公证协会秘书处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鉴定程序。鉴定不合格的,课题组需在3个月内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鉴定,再次不合格的,撤销课题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二)研究课题成果的著作权归中国公证协会所有。研究课题承担者对于向中国公证协会提供的课题研究相关资料、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成果和结论,未经中国公证协会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联系人:张润之

联系电话:010-58352998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日月天地B座16楼中国公证协会研究室(邮编:100078,只接收EMS方式,信封上注明“2026年度公证课题”)

电子邮箱:zggzxhllyj2026@163.com(邮件标题请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

中国公证协会

2026年2月10日

附件: 中国公证协会2026年度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