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范瑞恒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案件5136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589件,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36件,共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63亿元,帮助近2200家民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健康高质量发展创造了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天津检察机关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连续出台服务民营经济检察举措。2023年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024年制定《天津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14项重点举措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2025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天津高水平市场经济建设的若干举措》,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推建设统一、安全、法治、诚信、创新、开放的市场经济环境。
针对检察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企业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天津市检察院编印《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手册》,精选典型案例43个,作出“检察官提示”236项,回应“依法治企、依法兴企”司法需求。
同时,天津检察机关邀请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录制“开门访谈”节目,推介依法治企经验,弘扬津商法治精神;组建专家咨询团队开展“闭门咨询”,为涉案企业开展公司结构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把脉会诊”。
不仅如此,天津检察机关还组建服务企业法治宣传团队,检察官“面对面、零距离”入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6000余人次,录制“百名检察官讲营商环境”“天津市营商环境大讲堂”课程80余件,提供“菜单式”法治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