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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滨湖检察案件管理跳出“挑错找茬”思路

“三个统筹”将管理触角延至每个环节

2025-11-07 06:33:1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 本报通讯员 郭筱琦 姚云生

“现在打开‘风向标’平台,一眼就能看出办案均衡度、数据异常波动问题,比以前照着列表一行行比对要快多了。”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干警小徐梳理案件数据时,对着屏幕里清晰的预警标识感慨道。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滨湖区检察院跳出传统管理思路,以“三个统筹”破题,让基层案件管理既有“精度”又有“温度”。

“案件管理的意义不是单纯‘挑错找茬’,而是要跟着办案全流程走,既防风险又提效能。”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舒广权表示,基于这一理念,该院将风险防范与过程监管“拧成一股绳”,将管理触角延伸至办案每个环节。统筹风险防范与过程监管、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督、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才能达到释放流程管理动能、提升实体管理效能、激发案件管理潜能的实际效果。

为此,该院制定《案件受理提示清单》,在案件受理环节像“管家”一样,盯着特殊案件类型、信访舆情风险等57项内容,及时提示实时跟踪。围绕盗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十多类高发型、涉众型案件,制发《提示函》“打预防针”,实现风险源头管控。11起案件因管辖权不符被退回侦查机关,3起被督促移送至有管辖权单位,39份书面提示堵住跨区域案件“连接点”不强等漏洞。

办案过程中,管理也没有“掉线”。该院针对涉民生、易引发舆情案件列出29项管控要点,周周跟进进展;每天通过检察业务系统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结案环节则以分级催办、交叉互查、复审文书“三把锁”确保“出口安全”。所有案件先由检察官自查,再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法律文书审核清单》,同步复核重点案件;结案前更是坚持必查监督线索、必查矛盾化解、必查治理隐患“三必查”,依托“滨检e站”法律监督线索管理平台,破解监督线索遗漏、丢失、难追溯等问题,“四大检察”互移成案线索12条。

谈到“滨检e站”对线索“颗粒归仓”的有力推动,滨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威最有发言权。他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先后注册两家旅游公司,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法院判决后,这两家本应注销的公司却仍存续。该情况经“滨检e站”平台流转研判后,随即由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最终推动吊销两家涉罪公司的营业执照。

滨湖区检察院一楼大厅的大屏,每季度“高质效案件”和“优秀办案个人”都会循环展播,通报表扬,迄今已有15件案件、9名干警成为院里的“明星”。该院还在院内的《值更·月刊》“点名”通报问题瑕疵,由员额检察官和检务督察部门组成小组点评问题,真正实现“管案”又“管人”。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