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精神和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内蒙古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原原本本学习,及时把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检察人员,准确把握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判断、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会议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最高检编写“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贡献内蒙古检察智慧和力量,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检察机关长远发展的蓝图和举措。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建设好“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提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抓实年底工作,在攻坚克难上求实效。全区检察机关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强大动力,找差距、补缺漏、抢进度,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奋力实现“三年一大变”目标,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