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利店向中学生卖烟,甚至还“一根一根卖”?近日,针对网友举报,江西赣州兴国县烟草专卖局回复称,经查,兴国七中学校附近的“每天便利店”涉嫌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且该店在一年内因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累计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目前,相关部门已立案处理,拟依法取消该商户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根一根”的算计,贻害无穷的生意!这样的销售方式,无疑是看准了孩子们零花钱有限,又能很好躲避学校、家长的“搜查”,这不是简单的经营失范,而是对未成年人成长的极不负责。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已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此我们也不禁要问:校园周边的便利店,是如何取得烟草专卖资格的?一年两罚,商户为何仍不收敛?
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能异化为暗暗伤害孩子的“通行证”。依法守护未成年人,法律必须长出“铁齿铜牙”,监管和处罚更不能“隔靴搔痒”!
策划:宋胜男
文字:刘丹
视频:李唯祎 范琳松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