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近日,信用中国(山西太原)官方信息显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被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处以行政处罚。
据公示内容显示,该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以低充高”多收费、将已包含在项目内涵中的耗材、子项目等另行多收费、超核定收费标准多收费、虚计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数量多收费、超医保确定的支付范围申请基金结算等5个问题。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该院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104.76万余元,同时处以2倍的行政处罚款209.526万元。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