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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

内蒙古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系统

2025-10-17 17:25:0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君怡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的“扫码入企”系统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聚焦解决行政执法扰企等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同研发了“扫码入企”系统。系统自9月30日起已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中全面推行,实现了规范行政检查和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的双目标。

据了解,“扫码入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经营主体进行行政检查时需经“事前赋码、事中验码、事后评价”三个关键环节,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实现全链条可追溯。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前须登录“扫码入企”系统提交检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检查内容、依据、人员和时间,经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任务并赋唯一动态“检查码”,无码不能查,从源头管住了随意检查的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到达经营主体现场后,必须亮出“检查码”,经营主体通过“蒙速办”手机端App或微信小程序扫码就能清楚的看到本次检查内容,是谁、依据什么、来查什么,确认无误后,检查才正式开始,这个过程全程留痕、不可篡改、公开透明。

检查结果在线生成,经营主体可以通过“蒙速办”手机端App或微信小程序查看检查结果并对本次检查做出匿名评价,倒逼行政执法队伍必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向全区300余万户经营主体发出三点倡议:一是主动宣传。请相互告知,主动做好宣传,进一步扩大“扫码入企”这项制度的知晓率,用好“扫码”权利,为自身经营筑起“防护墙”。二是积极支持。在接受执法检查时,请积极配合,及时扫码并对执法服务进行评价。三是合力监督。共同监督“扫码入企”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于行政执法人员不亮码,或扫码后显示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可拒绝接受检查,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