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石慧:办案快准稳不失“人情味”

2025-07-20 06:28: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石阿姨,我找到工作了,虽然还是做学徒,但有稳定的收入可以贴补家里了。”前些天,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石慧迎来了一位特殊访客小风(化名),专门前来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小风是一起盗窃案件中的失足少年。石慧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小风是因父母患病、家里困难才走上犯罪道路后,既揪心又痛心,不仅每次提审会给他带去其父母的消息,还主动提出为他联系学校学习手艺,帮助他母亲协调医院治疗事宜,鼓励他改过自新。这让困境中的小风感受到浓浓的暖意,“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这么无偿帮助过我。”

图为石慧(右)在潘集区幼儿园上“普法小课堂” 陈曼娜 摄

作为一名未检部门检察官,石慧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无论是犯了错,还是受过伤的孩子,她都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走回生活的正轨。

“别看石主任性格风风火火的,她办起案来出手‘快准稳’,不光办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更注重‘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潘集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官程玲说。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时,石慧从涉案未成年人一句“打架时有飞一般的感觉”中敏锐察觉到异常,发现他们在作案前大量服用处方药右美沙芬,产生精神亢奋。石慧第一时间主动开展初步调查,并提前引导侦查机关调取、固定相关证据,查清案发当晚,淮南某药品零售公司在未见处方的情况下,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的民事侵权事实及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情况。

“我们认为要‘两条腿走路’,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这是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滥用处方药民事公益诉讼案,没有先例可循,而且药店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法律上也没有明文规定。”石慧说。

秉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石慧主持召开听证审查会,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致同意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潘集区检察院遂向区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石慧出庭履行职责,请求判令淮南某药品零售公司停止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消除影响,承担印制1251份安全用药相关宣传资料费用等。

图为石慧在审阅案卷。 解为渝 摄

“开庭的时候,全市的药企都派人来旁听,安全用药宣传资料庭后也发放给了他们,起到了通过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石慧说,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对于被告药品公司来说,也获得了一次改进和成长的机会。“虽然受到了处罚,但从长远看,提升了我们依法守法经营意识。”该公司质量负责人蒋女士说。

在办案中,石慧发现并非每一个案件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完满解决。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传递司法的温暖,是石慧履行检察职能时不断思索的问题。

“石主任是一个温暖而有力量的人,不办人情案但有‘人情味’。”潘集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平陶秋实说。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李某被其丈夫用锤子击打头部致残,头盖骨缺失一半,生活不能自理,导致其与未成年女儿的生活陷入困境。了解情况后,石慧暗下决心要帮助被害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于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为李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同时与李某所在乡镇沟通,为李某办理残疾证,发放补贴金,并将李某母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改善李某住房条件等作出努力。

在案件之外,石慧将工作重心前移,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助推形成守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她主动同区司法局联系,共同签订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工作章程》,联合聘请12名专职律师,组织成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队,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牵头区妇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首个设在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站”,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她不是一个案子办过之后就翻篇了,而是会回过头来研究可以从哪些地方开展预防工作,多为孩子们做些实事。”潘集区妇联副主席李小勤说。

石慧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守护未来 你我同行”“关爱同行法治进乡村”等系列活动80余场,覆盖141个村、社区及30多所学校,惠及50000余人。石慧先后荣获了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安徽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未检工作要长期投入,得做好‘跑马拉松’的准备,今天可能只改变了一个孩子,坚持5年、10年,改变的就是一代人的法治环境。”石慧说。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