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辽宁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

2025-06-14 09:54:3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6月12日,辽宁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司法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力推动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制度,强化文物保护责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将法律规定转化为保护文物、传承文明的实际行动。

在学习培训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确保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法律的核心要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增强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能力。文物部门要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文物保护法专项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在社会宣传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制作公益广告、开展网上答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解读法律亮点和创新之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要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此外,《通知》强调要将文物保护法宣传与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等相结合,在文物保护工程现场、博物馆、纪念馆、考古遗址公园等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解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文物保护。

为抓好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文物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司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文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