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科学区分正当的专利运营与专利权滥用。在推广实施《工作指引》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同力度,进一步明确专利许可运营的合理边界,强化规范引导,对于正当行使权利的专利池,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专利权滥用的行为,加强正向引导和规制,积极营造公平合理、健康有序的专利运营生态。
专利池作为一种重要的专利联合运营模式,在整合行业专利资源,降低专利许可交易成本,提升专利许可规模和效率,助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强化产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近年来,在通信、音视频等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专利纠纷多发的产业领域中,一批国际专利池依托长期发展形成的先发优势,在获取高额收益的同时,不断强化产业影响力和控制力,在全球产业和科技竞争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国内相关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围绕专利池建设近年来不断加快探索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但总体上看,我国专利池在建设基础、运行机制、人才保障、发展环境等方面还较为薄弱,发展水平与国际主流专利池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专利池的整体功能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
《工作指引》从专利池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运营管理机制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支持国内专利池科学组建、合理布局、规范管理、高效运营。
《工作指引》提出专利池应有的三个方面主要功能:一是提高专利许可使用效率;二是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应用;三是开展多元化运营服务。
为保障专利池可持续运行、健康发展、公平有序竞争,《工作指引》提出四项建设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重点解决专利池可持续发展运行的问题;二是利益平衡原则,旨在引导专利池平衡好专利权人和实施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是开放性原则,目的是保障同一领域专利权人在专利池建设运行中能够自愿加入、自愿退出;四是无歧视原则,目的是确保全体专利使用者获得均等的被许可机会。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