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观察
□ 王 娈
在我国婚姻制度发展过程中,彩礼犹如一面镜子,映射出传统与现代、情感与利益、个体与家庭等诸多复杂的关系。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到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对高额彩礼问题的特别关注,彩礼这一传统习俗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法律审视和社会讨论。笔者认为,彩礼不仅是个人进入婚姻需要考虑的问题,更是观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
彩礼作为一项传统习俗,承载着礼仪往来、缔结两姓之好的美好寓意。在传统农业社会,彩礼与嫁妆共同构成两个原生家庭对新婚夫妇的经济支持,不仅发挥了特定的社会功能,更具有深远的文化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彩礼的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部分地区彩礼从象征性礼仪异化为实质性的经济要求,甚至在一些地区演变为赤裸裸的财富比拼。当“三斤三两百元钞”(约14.35万元)、“万紫千红一片绿”(1万张5元、1000张100元、若干50元钞票)成为婚姻的硬性门槛,彩礼似乎已背离初衷,成为许多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
高额彩礼加剧了婚姻市场的紧张状况。在农村地区,适婚男女比例失衡,不少男性因无力承担高昂的彩礼费用被排斥在婚姻市场之外。由此形成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焦虑,甚至衍生出“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等社会问题。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彩礼金额远超正常范围时,婚姻关系本身可能被物化,夫妻情感基础也不牢靠,这无疑为家庭关系埋下隐患。从这一角度分析,高额彩礼确实已成为影响结婚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面对这些问题,法律层面已作出回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彩礼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彩礼的法律边界和相关纠纷的裁判规则,区分了彩礼与一般赠与,并对发生纠纷时的返还条件与比例考量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尊重传统习俗与维护公平正义之间的平衡智慧。当然,现实中仍面临一些挑战,例如如何界定“价值不大”,如何量化“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何平衡地区差异、统一裁判尺度等,这些都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将高额彩礼治理纳入乡村治理体系,表明这一问题的治理已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文件提出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婚恋服务、打击婚骗行为等,体现了多管齐下的治理思路。同时,一些地方实践也提供了有益经验,如江西的“彩礼累进税”、河南的“零彩礼光荣榜”等创新举措,通过经济杠杆和荣誉激励引导彩礼回归理性。这些探索表明,政策干预能够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推动彩礼习俗实现现代化转型。
但彩礼习俗的现代化转型需要更加系统的制度设计。如可以考虑建立彩礼指导标准,将其与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挂钩,防止因攀比行为造成金额失控;明确彩礼归属应为新婚夫妇共同财产,而非女方家庭收入,恢复其“新家庭启动金”的原始功能;完善婚前协议制度,为彩礼问题提供协商框架。这些措施既能保留彩礼的文化象征意义,又能减少其负面效应。
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法律、政策、教育、宣传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法律规制为彩礼纠纷提供裁判依据,政策引导为习俗转型创造环境,而价值观念重塑可能是根本解决之道。应当通过持续的社会宣传,引导人们树立以感情为基础、以责任为纽带的现代婚姻观,让年轻人从物质压力的焦虑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婚姻自由。
简单的“一刀切”式废除彩礼,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应当考虑为其注入符合时代精神的新内涵。当彩礼不再成为婚姻的负担,而是代表步入新生活的美好祝愿时,这一古老习俗便能在现代社会重新焕发生机。
(作者系本报记者)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