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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织密司法保护网络守护八桂秀美山水

2024年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

2025-06-05 22:00: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马嘉艺

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近五年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法院聚焦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24年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353件,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广西各级法院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筑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刑事司法屏障。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相统一。其中,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麦某某等23人非法捕捞、销售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中国渔政亮剑2023”典型案例。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广西各级法院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西建设,助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绿色建设,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平陆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服务保障联动机制,为平陆运河、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河流、森林、海洋、生物多样性、文化旅游等广西自然人文资源禀赋,广西各级法院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好广西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努力推动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发展优势。

红树林素有“海上森林”“海岸卫士”之称,是全球生态屏障的关键一环。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广西红树林面积保有量约1.06万公顷,占全国的34.98%,居全国第二位。对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福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携手建立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区法院有3个案例入选粤闽桂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防城港市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在北仑河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设立2个红树林司法保护修复实践基地,为涉及海洋及红树林保护的劳务代偿、异地补植等替代性修复提供场所和途径。

根据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区法院采取了优化审判体制机制、强化条线业务指导、夯实专业支持基础、前移司法保护阵地、探索多元解纷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

防城港市中院组建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部门员额法官组成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和专业办案团队,设立由审判管理、宣传、理论研究等人员组成的辅助工作团队,探索环境资源案件综合办理,构建促进实践成果转化的集约管理模式。

柳州、梧州等地法院选聘了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专业性事实调查认定、监督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了庭审效果和审判质量。

三江侗族自治县法院通过“鼓楼会谈”等侗乡传统议事形式,推动完善村规民约、化解矛盾纠纷,让村民自觉成为文化遗产、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守护者。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