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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各类人才在自贸港施展才华

《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施行

2025-06-05 14:05: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在海南就业驿站海口滨江站举办人才技能培训,在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举办2025年天涯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025年端午节期间,海南多个市县、多所高校利用假期开展引才留才行动。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是战略性资源、决定性因素。2025年5月28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41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包括总则、人才引进培养、人才使用评价激励、人才服务保障、国际人才特别规定、附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以立法创新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将持续激发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完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

2018年5月13日,海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并于晚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海南计划到2025年实现“百万人才进海南”目标。

7年来,特别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以来,海南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力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人才引育用并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当前,海南省人才事业进步显著,一些人才工作亮点得到国内外的肯定和关注,一些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得到总结和推广,对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

面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愈加紧迫、国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加强人才工作顶层设计、推进人才立法工作,对于补齐补全人才工作短板,完善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2024年11月,人才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成立了起草小组,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纳云德任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希军、省政府副省长李锋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大社会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组建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全省人才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书面征求各市县和省直单位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展“四评估一审查”(即制度廉洁性、社会稳定风险、舆情风险、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

2025年5月28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深入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借鉴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先进经验,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好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相关人才政策,有效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施展才华、实现抱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突出人才对外开放合作

今年5月,海南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率先推出全省统一的英文版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书,成为海南深化国际人才服务、提升引才效能的一项关键举措。

《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条例》始终将构建更加开放引才机制,扩大人才对外开放贯穿于整个条例当中。坚持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目标导向,围绕增强引才措施吸引力、提高人才领域开放水平,专章规定关于国际人才制度设计。

《条例》明确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境外独立办学学校中全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工程项目及人才奖项评选等。

此外,支持高等学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招收留学生,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办专业化培训机构或者开展联合培训项目,培养实用型的技能人才等。

国际人才是否可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条例》提出,外籍技术技能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创业和永久居留、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境外职业资格实行单向认可、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领衔实施省科技项目等内容,并对国际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在境外设立或者共建研发机构等作了规定。

人才引进与培养“双轮”驱动。《条例》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实际,多措并举集聚有志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各类优秀人才。其中,规范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明确实施“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和“南海”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吸引、培育和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一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搭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破除户籍、地域、人事关系等制约,精准灵活引进各类人才,并对柔性引才、市场化社会化引才等作出规定;另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并提出青年人才培养开发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条例》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对人才发展工作的职责分工予以规范,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全方位全链条构筑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竞争优势。

厚植人才发展“沃土”

随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人才发展的堵点难点需要进一步破除,人才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最大短板。

《条例》立足人才以用为本,以人才“授权松绑”改革为重点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扩大和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完善人才选拔使用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要求向用人单位授权、为人才松绑,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用人单位在人员招聘、科研经费使用、薪酬绩效发放、职称评审等方面的自主权,并鼓励事业单位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条例》还提出,建立健全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新职业(新业态)特点和人才职业发展需要的职称评价标准,并明确经授权的法定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职称评审的制度安排。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和动力,《条例》优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分配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探索在与科技成果完成人约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前提下,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全部所有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长期使用权的,在使用期限内允许科技成果完成人将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对外许可实施,并完善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厚植沃土,人才近悦远来。《条例》聚焦提高人才服务保障水平,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社会环境,让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心安身安业。

为此,《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实行人才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为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居留、落户、医疗、住房、子女教育、证照办理等配套服务。

《条例》规定组织实施人才工程项目的有关部门健全评选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人才工程项目实施平台单位应当对非一次性资助的人才工程项目组织开展跟踪考核、动态调整,并明确人才工程项目退出机制。

《条例》还规定建立人才政策落实督导机制,督促检查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对人才政策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加强人才诚信体系建设。

编辑:赵亚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