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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舆观察】如何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

2024-05-24 17:30:55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标准+

高质量发展需要创新驱动,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作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形式,数据知识产权源于数据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广泛应用,涵盖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和公共数据等多种类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权和商业利益,也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的必要性日益凸显。专家指出,我国已从国家和地方立法层面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探索和创新,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未来,我国应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基础,进一步推进相关执法、司法工作,构建起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

数字经济新形势下,我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一定挑战。

业内人士指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确保数据的产生者和拥有者能够从数据中获取一定回报,进而激励其进行数据的产生、收集和优化。同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也可防止数据的非法使用和滥用,并保护数据主体的权益。但目前数据知识产权实际保护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4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2021年至2023年,北京知产法院审结的涉数据产业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研究员管荣齐等人指出,当前,我国现有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系统性有待完善,管理的及时性有待加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有待优化,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和规则体系尚未建立。在法律规范层面,目前对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多的是从著作权法中的汇编作品入手,要求被保护的数据知识产权具有“独创性”,而对于数据本身并不涉及。对数据本身的保护更多是从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角度入手,存在不全面、不明确、不可操作之处,将数据保护放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研究建立各项具体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此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相应平台监管。网络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全天候及不可控制的特点。由于网络平台监管缺失,大量侵权行为无法被及时发现。

专家建议,我国要对数据知识产权进行必要的制度安排,为全球数据治理体系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的中国方案。

一是健全数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皮剑龙建议,首先,加快制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数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保护范围和使用规范,对如何对待申请注册的数据知识产权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数据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如何弥补数据知识产权人的经济损失等内容进行专门规定。同时,完善现行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知识产权进行多环节的保护,如网络大数据的表现特征就是海量的信息。对此,可完善现行著作权法,探索将海量的数据信息纳入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之中,针对数据的各个阶段流程,制定相关的保护措施和方法。

二是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的执法保护工作。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等人认为,在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知识产权容易被纳入排除竞争,一旦市场高度集中,就会出现数据封锁、自我优待等垄断问题。对此,有关部门可及时更新和修订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体制度,使得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有针对性;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的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必要设施等认定规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管荣齐指出,目前深圳、北京等地先后公布数据有关权益登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有关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但相关文件条款存在内容不统一,对数据保护的客体、主体、效力边界要求体现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数据局可联合发力,制定和颁行包括数据有关权益登记在内的数据保护行政执法办法,保障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三是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游闽键等人建议,在调解方面,基于数据纠纷技术复杂的特征,数据调解可引入中立评估机制。考虑到数据纠纷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建议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专门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在仲裁方面,建议由仲裁机构设立专门的数据仲裁庭,受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在数据资源生产、储存、交易、使用等各环节中,因数据交易定价、保密、权属等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在诉讼方面,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基层数据法庭,在数据资源集中、数据交易活跃的地区,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专门审理与数据有关的案件。数据法庭在履行审判职能外,可开展数据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工作,加强对数据资源立法保护的调研,建立数据资源审判“白皮书”和案例指导等制度。

四是加强数据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合作。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单晓光指出,在我国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衔接国际规则,推动形成体现中国特色、接轨国际发展趋势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一方面,要建立海外数据知识产权的法律援助制度,支持和帮助国内数据优势企业进行海外维权,让企业及时了解发达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进展;另一方面,要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数据知识产权的对话与交流活动,将中国方案融入国际数据知识产权规则。

参考文章:

1、单晓光|数据知识产权中国方案的选择

https://sicip.tongji.edu.cn/87/99/c13008a296857/page.htm

2、知识产权学者马一德:立法并非数据产权保护的唯一模式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4880012758982836&wfr=spider&for=pc

3、加快构建中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体系——兼谈《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23477027

4、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难题如何破解|新京智库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1065468337579084&wfr=spider&for=pc

5、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数据产业竞争司法保护白皮书》

http://news.cyol.com/gb/articles/2024-04/27/content_8EAP7JfW49.html

6、管荣齐,论数据保护的法律边界,载《知识产权》2023年第11期

7、游闽键等,开放背景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研究,载《科学发展》2023年第12期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策划统筹:付萌 

分析师:赵鸽

新媒体编辑:李静


编辑:靳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