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近日,民革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工委与沈河区营商建设局开展了“民主监督法治服务”进营商办事大厅活动,旨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法治供给,优化监督举措,增强企业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民革党员律师在营商大厅坐班服务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合规审查、要件规范、流程优化等服务,依法维护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革沈河区工委与沈河区营商建设局共同建设“法治服务公益岗”,建立“企业合规标准咨询服务”制度,采用“帮办式”“释疑式”“全周期式”等创新举措,不断激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通过民革党员律师进驻大厅做核心支点,促进规则、程序、职责、责任及实施机制等与企业百姓更好地“面对面”。通过第三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来进一步提升办事大厅公正公平性,提高便捷高效文明程度。民革律师同时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自我纠错能力,催生新型法治竞争的生成。
沈河区营商建设局联合民革沈河区工委开展民革党员律师驻厅民主监督,为企业百姓办事“评理说事”,为权责部门减负松绑,推动“话有人听,事有人办”,保持服务企业群众“绿色通道”始终畅通。以民主监督角度,建立效能评估、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对大厅工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最后一公里”出现障碍主要在人,通过民革沈河区工委导向性和促进性为主的民主监督,来关注解决“制度细节”“制度末梢”“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各种隐性壁垒,激发政务的“内源性动力”,务求在推动担当作为上实现新突破,实现全心全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实现营商环境的“善治”,让企业更有精气神。
民革沈河区工委与沈河区营商建设局联手进行民主监督与法治服务双轮驱动、双向发力,以“法治服务+民主监督”提升服务温度和工作质量,形成了多方参与、多方共治工作格局,打造高“美誉度”的一流营商环境新示范、新样板,为推动实现沈河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民革沈河区工委主委孙兴名,沈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韩冰、副局长程云范,民革沈河区工委第五支部主委解兵带领权秉律师事务所数名律师共同出席了该项工作启动仪式。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