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为祖国花朵撑起坚实的法治防护伞

2023-06-07 16:55:00 来源:人民公安报
分享:
-标准+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了相关案件办理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方式、侦查取证工作要求、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和应把握的原则、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与救助等内容。意见自6月1日起实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明显。但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问题中,强奸、猥亵等性侵害犯罪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践踏法律红线和伦理底线,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

针对新形势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新趋势、新特点,此次发布的解释和意见,不仅明确了对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等加重处罚的适用标准,划定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红线”,为从严惩处犯罪、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提供了具体精准的法律武器,而且指导全国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加强对法律武器的规范运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

随着网络快速普及,“隔空猥亵”“网络性引诱”等新型犯罪频发,这种新型犯罪更具隐蔽性,一些未成年人防范意识不强,极易受到不法分子诱哄、胁迫拍摄裸体视频、照片,甚至被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不仅规定了胁迫类猥亵犯罪,还专门强调了引诱类猥亵犯罪,有利于各地司法机关统一执法尺度,有助于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从而更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在网络上遭受伤害。

斩断犯罪分子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应尽到监护人责任,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司法、执法机关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破力度,做好预防工作,严惩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切实为祖国花朵撑起法治防护伞,呵护他们健康成长。(李忠勇)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