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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的抚养问题解决了

2022-09-30 15:55:38 来源:法治日报·社区版 作者: -标准+

□ 黄志佳


8月24日下午,谭女士、刘先生分别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双方已经过景阳法庭变更了小孩抚养关系。经过执行局、景阳法庭联动,小刘的抚养问题终于解决了。

这是一件普通的执行案件。谭女士、刘先生于2014年举行婚礼同居生活,2015年3月补办结婚登记,2015年10月生育女孩小刘。2022年6月,双方在景阳法庭达成协议离婚;婚生女孩小刘随父亲生活。刘先生于2022年8月11日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称双方离婚后,谭女士在娘家生活,小刘被谭女士控制不能回到刘先生身边。请求法院责令谭女士将小刘交刘先生抚养。

立案后,刘先生就打电话催促。也怪不得他催,9月1日小学开学,他要准备小刘上学的事了。我打电话给谭女士,希望她积极配合执行,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出乎意料的是,谭女士说自己并不反对孩子回刘先生家,她随时“欢迎”法院执行。刘先生要接孩子回家,谭女士又不反对孩子回刘先生家,为什么还要申请强制执行呢?难道其中还有什么蹊跷?为了弄清事情原委,8月17日,我和书记员小罗去刘先生、谭女士住所地走访调查。

清早上班就出发。天气晴朗,加上有刘先生带路,百余里路,11点不到,我们就到达了谭女士家。

我们在谭女士家看到一个穿黄衣服的小女孩,活泼可爱,正在和其他孩子玩耍。

刘先生喊了一声“姑娘”,小女孩没有答应,腼腆地躲到一边去了。这个女孩就是小刘。

谭女士不在家,她的父母亲接待了我们。

“我们都是六七十岁的人了,只要娃娃回去,我们不可能阻止。”谭女士的父亲对我们说,显得坦诚。

我向刘先生、谭女士的父母亲说明我们此行的目的,刘先生、谭女士的父母亲都很支持我们的工作,他们把小刘喊过来了。

“小朋友,这个人你认识吗?”我指着刘先生问道。

小刘点点头。

“你爸爸今天专门来接你回家,叔叔送你回家去吧!你爷爷好想你呢……”我说了好多话。

可小刘望着我,只是摇头。

小刘玩耍去了,我询问事情根由。原来,小刘出生后,长期在其外祖父家生活,与刘先生家反而生疏了。谭女士打工期间,一直是其父母帮忙照顾小刘。刘先生呢?母亲早去世了,父亲多病,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刘先生一个人。

没有人阻止,是小刘自己不想回去。并且,跟随谭女士在外公外婆家生活更有利于小刘健康,案件应当终结执行。但我此刻最犯难的是:终结之后怎么办?刘先生已扬言,法院执行不了他就自己“强制执行”,矛盾随时可能激化;即使刘先生不自己“执行”,也还存在困难——小刘即将上学,在其实际居住地即其外公外婆家住所地上学更为便利,但其户口又还在刘先生家,其外公外婆担心这可能影响其在实际居住地上学。

我和小罗便开始给双方做工作:一切为了孩子,孩子既然不想回刘先生家,不如干脆变更一下其抚养关系,用法律文书确认她跟随谭女士生活,进而凭法律文书将其户口迁到其外公外婆家。

谭女士的父亲在电话中征求谭女士的意见,谭女士同意我们的方案。

刘先生也终于想通了,“法庭通知什么时候到我什么时候到。”他说。

从谭女士家出来,我在车上就给景阳法庭冯庭长、曾法官、小邹打电话,说明小刘抚养案件执行情况,请他们帮忙想办法帮小刘排忧解难。“小刘的事,是执行局的事,也是我们法庭的事”,冯庭长、曾法官、小邹异口同声,叫我放一百二十个心。

8月23日,谭女士向景阳法庭递交诉状,要求变更小刘的抚养关系,法庭当即通知刘先生次日到庭调解。

8月24日下午,谭女士、刘先生在景阳法庭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小刘跟随谭女士生活。法律文书也消除了小刘户口迁移的障碍。

至此,刘先生申请执行的抚养案件可以终结执行了,案结;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景阳法庭联动,小刘的抚养问题在9月1日中小学开学之前妥善解决了,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事了。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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