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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法
加快推动立法进程
发布时间:2022-08-24 17:07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针对当前红色文化保护利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法的议案,建议加快推动红色资源保护法的立法进程。

根据国家文物局统计,全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超过100万件(套)。同时,红色旅游的产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全国红色旅游出游人数从2004年的1.4亿人次增长到2019年的14.1亿人次,实现了10倍增长。单从游客数量上来看,红色旅游已占国内旅游产业逾四分之一的份额,成为中国旅游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目前,多地出台了有关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继2019年山西省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后,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施行,同年7月1日起《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施行。此外,福建省龙岩市、湖北省黄冈市、广东省汕尾市等10多个地级市也通过了保护红色资源的地方性法规。

议案认为,有必要在国家层面总结各省市红色资源保护立法经验,制定红色资源保护法,进一步规范红色资源保护、加强传承弘扬、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对于统筹整合全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议案同时还给出了多个具体的立法建议,包括明确立法目的、规范工作机制、建立名录制度、加强传承弘扬、实施分类保护、完善保护管理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以及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等。

责任编辑:张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