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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月活动效果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12 10:33 星期二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者按:为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反诈宣传工作,5月10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此次“反诈宣传月”中,公安机关及相关政法部门通过不断创新和尝试,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利用现有传播路径,在宣传维度上不断延展、纵深宣传触角,将反诈观念更深入地触达群众日常生活。综合来看,频频“出圈”的反诈宣传已经成为各大平台的热点内容,是打击诈骗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但是,随着宣传战线的拉长,反诈宣传也面临形式大于内容、公众接受倦怠等问题,逐渐陷入“瓶颈期”。法治网舆情中心通过对此次宣传月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复盘,提出工作建议,助力反诈宣传走出“舒适圈”,持续提升反诈宣传工作成效。


“反诈宣传月”呈现五点新特征




1. 树立典型人物凝聚宣传输出点


当前的反诈宣传工作,有些是在内容上发力,有些则是通过凸显某个具体的人物或团队与受众实现“对话”,拉近彼此距离,在政法机关和公众之间搭建缓冲区,推平宣传阻力。这种树立典型形象的方式在短视频平台较为常见,例如近期在抖音走红的山东东营市利津派出所刘警官,就是作为单位的“形象代言人”与网民直接对话,打破网民在面对反诈宣传时的心理阻隔。还有一些典型人物已呈现“IP化”,例如“警花说”是杭州一家传媒公司运营的公益性质的普法工作室,汇集全国30余位“警花”,借助女警形象疏通警民沟通渠道,目前全网粉丝量累计超2000万,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均是正能量头部账号。这种长期运营的团队形象在日常宣传中已经积攒了良好的口碑,成为警方掌握的传播资源,当进入全民反诈的宣传周期时,将其进行过渡和嵌入,自然而富有人情味的风格也得以延续,更容易取得“出圈”的宣传效果。


2. 借力影视综艺触达目标受众


当下,影视剧综艺可以说是受众较为广泛的一种内容形式,因此成为反诈宣传的重要阵地。在“反诈宣传月”期间,有不少案例通过“搭车”时下热播的综艺和电视剧进行宣传,如网络电视剧《重生之门》中出现电信诈骗案情节,“@中国警察网”借机“蹭热点”开展反诈宣传;综艺节目《王牌对王牌》专门设计反诈游戏环节,让反诈内容有趣味性,在综艺效果上实现“双赢”。除此之外,反诈宣传还瞄准了“脱口秀爱好者”这一群体,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周杰就登上了脱口秀的舞台,用“抖包袱”“讲段子”的方式分享日常工作经历,揭开反诈民警平凡有趣的一面。可以看出,这种借力宣传的方式已从最初较为“割裂”的“硬植入”逐渐过渡到一个更具有融合度的自然状态,核心变化就在于不断丰富反诈宣传内核,提升用户新鲜感,精准对标年轻人群体,持续扩充可触达人群边界。


3. 跨系统联动扩大宣传声量


本次“反诈宣传月”期间,宣传部门不局限于公安机关及相关政法部门,还倡导更多部门和人员加入进来,形成强大的反诈声势。所以,在这一阶段的反诈宣传中,跨系统联动的特点同样尤为突出。例如中宣部、公安部作为发起部门,联合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向大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反诈教育活动,持续掀起宣传热潮。除了官方内部的联动,官方与商业平台也达成深度合作,并且显现了互联网资源加持之下,反诈宣传所能释放的新的能量和火花。微博平台针对此次活动配套了完整的策划方案,前期号召平台的“耄耋博主”加入反诈阵营,配合公安部4月份部署的“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中期联合媒体、校园、卫生健康等多领域大V通过议题设置和连麦方式参与到“全民反诈宣传月”活动中,将养老诈骗议题上升到全民反诈范畴;最后根据网民对优秀反诈作品的投票情况,打造线上反诈知识手册,与广大网民共享反诈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由官方单一宣传向全民共同参与进程的推进。


4. 真实案例“现身说法”强化警示意义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除了在形式上追求多样化之外,作为宣传内核的诸多真实案例发挥出直击人心的效果。例如,“杭州孙女士在卸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后险被骗2500万”一事讨论度较高,此案的戏剧性让不少网民惊叹于国家反诈力量的强大,能够及时帮助群众避免遭遇财产损失。此外,《法治日报》报道“朱国华集资诈骗18.74亿被判无期徒刑”一案,也传达出国家打击诈骗行为的坚定决心。这两个案例给网民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构成震慑力上发挥了效果。除此之外,福州公安、济南公安则是力图以“真实感”取胜,他们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抓捕现场视频,相关视频收藏转发均过万,从第一视角带领网民深入打击诈骗团伙一线,让他们直观地感受到警方的实干实效,获得舆论一致称赞。


5. 试水“跨界”宣传丰富线下场景


各地宣传部门不但在线上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还通过策划各类线下宣传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宣传反诈知识。例如在反诈宣传月期间,全国首个“蓝马甲校园沉浸式反诈防骗互动展”落地安徽大学,该展览采用与诈骗剧情配套的场景、道具、音视频等设计,相当于搭建了一个大型的“剧本杀”场景,学生通过剧本线索和推理逐步破解多个“套路”骗局,既结合了时下年轻人喜欢的休闲娱乐活动,激发参与兴趣,又通过沉浸化的体验方式,让学生对诈骗犯罪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除此之外,宁波公安局还大胆开办“警务站咖啡店”,在咖啡店铺内部布置大量反诈元素,让公众在闲暇之余接受反诈知识。可以说,这样的“跨界”宣传巧妙地将官方科普与日常生活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线下传播缺乏互动性和参与感的问题。




宣传工作建议



自5月10日“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公安、平台与媒体等多主体集中发力,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不断深化和创新,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宣传格局。法治网舆情中心通过梳理统计发现,截至6月2日,短短20余天,有近20个反诈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在抖音、快手两大短视频平台,“#全民反诈在行动#”话题下视频作品千余条,总播放量超6亿。反诈宣传的热潮再次掀起,全民反诈的氛围也愈发浓厚。




但不可忽视的是,随着反诈宣传工作日益深入和常态化,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比如,虽然反诈宣传形式日益丰富,但宣传内容同质化、系统性不强等问题影响了宣传效果;个别宣传主体舆情意识不足,宣传尺度把握不当,反使自身卷入舆情旋涡。此外,反诈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全民反诈意识,但群众也逐渐进入倦怠期,如何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智慧,成为下一阶段反诈宣传面临的新挑战。对此,法治网舆情中心提出以下四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1. 兼顾形式与内容 切忌顾此失彼


自集中开展反诈宣传工作以来,丰富的媒介形式成为有关部门开展线上宣传工作的重要的“武器”。宣传部门积极利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推出反诈漫画、MV、情景剧等多类型作品,大大提升了反诈宣传内容的趣味性,调动了全民反诈的热情。但与丰富形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略显单薄的宣传内容。海量的反诈宣传作品所涉及的内容往往可以归为以下几类:常见的诈骗方式介绍、典型的诈骗案例解读以及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安装和使用。由于宣传内容的同质化,反诈宣传账号之间的特性和区分度也不够鲜明,使得当前反诈宣传工作呈现形式大于内容的整体特征。这提示宣传部门需不断丰富、深化反诈宣传内容,如适度披露警方破获诈骗案过程、及时更新新型诈骗犯罪类型等,真正做到反诈形式与内容的共同进步,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2. 增强系统策划 打造宣传矩阵


目前,反诈宣传工作主要由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主体层级丰富,数量庞大,且各宣传主体往往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相互之间联系及合作较少,这也导致当下反诈宣传工作暴露出内容繁杂细碎且缺乏系统性的问题。对比之下,在“国家反诈中心App”发布阶段,各级公安部门围绕该App开展集中宣传,主题明确、内容突出,形成较强声势,切实带动群众对反诈App的下载和使用,实现良好宣传效果。由此可见,系统性策划工作对提升反诈宣传效果尤为重要。对此,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可积极发挥统筹协调和全局领导的作用,对全国反诈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如定期设定宣传主题、不定期开展特色活动等,保证多样性,避免同质化。此外,各省级公安机关可对本省份反诈宣传账号进行统计与规划,注重区分各账号特征,加强账号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打造特点鲜明且互为补充的反诈宣传矩阵,实现“1+1>2”的效果。




3. 把握宣传尺度 避免踏入“雷区”


部分公安机关为提升常规宣传效果,对惯用的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升级创新,常见的横幅标语也被“玩”出了新花样,诸如“一居民因网购被骗4万元”“一居民被微信上假冒的书记骗去88000元”等通俗易懂但醒目直观的标语得到群众认可。但是,一些“花式”宣传因尺度不当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近日,重庆城口县一小区“XXX居民先生在晚上约炮被骗20893元”的横幅引起网民热议,而此前“某小区住户约炮被诈骗28万元”“金某在镇前路某宾馆因网络招嫖被骗991元”等类似横幅也曾惹出舆论争议。部分网民质疑相关宣传有暴露他人隐私之嫌,也有网民认为“约炮”等字眼用词低俗,容易给未成年人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这提示宣传部门提高舆情意识,考虑受众情绪,规范宣传用语,把握宣传尺度。此外,相关部门在介绍反诈案例时需要注重保护受害者隐私,避免因过度追求新奇样式而损害官方形象,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4. 发动群众力量 推动全民反诈


目前,公安部门对诈骗犯罪开展持续打击和多轮反诈宣传工作,显著地提升了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但随着诈骗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群众防骗意识却逐渐进入倦怠期,如何深化反诈宣传工作,突破反诈宣传瓶颈,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群众力量成为后续反诈宣传工作的一大难点。中宣部、公安部在组织此次“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时也着重强调要“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但目前的反诈宣传工作仍以各官方部门为主要载体,群众参与性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对此,相关部门可充分发动志愿者、网格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并鼓励他们面向群众进行反诈知识普及,从而将这些与群众较为熟识的基层力量发展成为带动群众的“排头兵”,不断提升反诈宣传工作的社会贴近性和接受度。与此同时,基层部门还可联合社区定期组织新型反诈宣传活动,转变群众身份,使群众从“学习者”变为“授课者”,充分调动他们的参与热情,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来源:《政法舆情》2022年第18期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舆情分析师 靳雪林 任静


编辑:彭晓月 李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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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