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社区频道>>聚焦>>
陕西多策力推基层法庭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6-30 20:04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 通讯员 张娅 刘纯博

119个人民法庭配备科技法庭,286个人民法庭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157个人民法庭实现一站式对接,增配或更新人民法庭办案用车113辆,近三年累计落实财政资金1.6亿元……

近年来,陕西各级法院加快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和规范化“两化”建设,着力改善全省基层保障条件、加强基层法庭建设,着力打造人民法庭“5+5”建设模式,推动全省445个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提质增效。

服务延伸解纠纷

延安市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一户村民任某,宅基地长期侵占村集体公共道路,与其他村民积怨多年。2022年,该县实施乡村振兴惠民工程,由政府出资70%为农户翻新围墙。眼看赶上了好政策,但由于其他村民阻挡,任某家的院墙始终无法如期施工。虽然村镇两级已组织多次调解,但双方谁也不愿让步。

当村支书将这一纠纷反映到黄龙县法院三岔法庭后,庭长朋礼奎迅速带领干警赶到村委会,召集各方当事人,并邀请镇、村、司法所干部及群众代表,启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模式。

“惠民工程是大好事,大家都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受益者,要放开眼界、转变观念,配合政府办好惠民工程才对呀!”干部群众各抒己见,法官讲法说理,任某最终同意退还集体土地。法官趁热打铁,当天便组织放线挖地基,第二天一面崭新的院墙便砌了起来。

这只是延安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发挥“两说”机制,延伸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要深入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和速裁机制作用,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解纷。”2021年9月,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到咸阳市长武县法院亭口法庭调研时强调。

《法治日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陕西各地人民法庭坚持执法办案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两手抓,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两说”机制,探索总结出了咸阳“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凤县“236”等一批富有陕西特色的诉源治理新“枫”景,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工作经验入选2021年全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2021年12月,陕西高院进一步出台《关于对接综治中心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全省88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当地综治中心,促进矛盾源头化解。

“一巡多效”增便利

身背国徽,手拿横幅。4月25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沙河子法庭法官干警又一次带着案卷,将庄严的审判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驱车近两个小时,终于到了山脚下,法官闫伟伟熟练地背上国徽,带着审判团队,沿着蜿蜒盘旋的山间小路徒步向沙河子镇最偏远的村组前进。受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后,闫伟伟了解到其中一方当事人身患残疾,加之山路难行交通不便,随即决定巡回审判。

走了快一个小时山路,终于到达当事人家门口。法官干警们无暇休憩,赶紧张罗布置法庭。木棍、木板、绳子、石头,大家就地取材,很快搭成一个简易而肃穆的露天法庭。

斜阳下,“巡回法庭”的横幅随风飘展,庄严的国徽正中而立。随着书记员一声“现在开庭”,巡回法庭再一次送法到“家”。

从大山深处到田间地头,巡回法庭时常游走在各个村落,便民利民的同时,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也在乡间将法治希望播撒。

民有所呼,我必应之。人民法庭精准对接当地实际,延安、榆林、铜川、安康等地人民法庭推行“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赶集法庭”等特色巡回审判机制,及时就地化解纠纷、以案讲法,取得了审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1年以来,陕西高院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快推进优化法庭布局,全省法院撤销23个、合并4个、迁址11个、更名27个人民法庭,调整1个人民法庭设置地点,“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化审判为辅、巡回审判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宝鸡中院经改建、撤销后,全市法院法庭数量由47个变更为43个,汉中中院在11个法庭挂牌生态环境特色法庭,全省30家基层法院城区人民法庭挂牌少年法庭。

司法为民暖人心

“真没想到,拖欠了一年的工资,这么快就拿到了!”

这是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大河坎法庭远程调解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顺利为当事人追回劳务费6000元。

原告曾受雇于被告严某在上海经营的汉服体验馆做兼职,但被告一直未支付劳务费。后因汉服馆停业,被告回到汉中老家,远在上海的原告将严某诉至南郑区法院。大河坎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派诉前调解员通过“互联网+智慧法院”在线平台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不同以往的是,该案从立案、送达、诉前调解到最终履行,全部通过在线方式完成,前后仅用时5天,真正实现了“网络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

据介绍,陕西各级法院坚持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基本实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信息化硬件、便民设施、车辆配置、安防设施“四完备”。

2021年9月,陕西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基本用房齐全、外观标识统一、功能设施完备、队伍结构合理、经费保障到位”5项标准化要求和“职能明确、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效果良好”5项规范化要求。经过评定,汉中市南郑区法院大河坎法庭等19个法庭、西安市周至县法院终南法庭等60个法庭分别获评全省法院首批“两化”建设“示范法庭”和“达标法庭”。

责任编辑:梁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