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首页>>
首页即时滚动新闻>>
陕西岐山检察探索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案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2-05-24 17:24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杨浠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发布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加强协作配合,有效推进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使得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探索建立了“常驻+巡回”办公模式,通过每周一次“常驻”办公以及不定期深入辖区内各派出所、办案部门查阅案件台账、主动介入在办案件等方式,工作开展以来寻找立案监督线索20余条;对于履职中发现侦查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监视居住地点违法、传唤超时间、未邀请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通知书共15份,均已整改并回复。

利用协作优势实现源头简化,探索的“一站式”速裁案件、刑拘直诉案件办理机制,促进了刑事案件诉前繁简分流工作开展,引导法制部门对速裁类、简易类案件进行集中移送起诉;针对捕后在侦案件,及时跟踪,主动开展侦查阶段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针对未被羁押人员法院委托社区矫正可能影响速裁程序适用等情况,通过联系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有效保障了简化程序的顺利运行。

源头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高办案质效。2022年以来,先后对陈某等18人涉嫌开设赌场案等5起有重大影响、新型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侦查意见20余条;对受案初查案件,通过提前阅卷,与办案人员座谈交流,分析研讨等方式,开展咨询指导,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在捕前分流的基础上,利用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精力对重大案件开展审查、研判工作,从源头提升刑事案件质量。

建立健全监督协作并存机制,在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联动,做到“引导不主导,监督不越位”;针对各部门均存在的类案问题,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等方式及时、有效纠正;对于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介入,共同学习研讨,并就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检察院办案部门反馈、协商。

责任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