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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河南检察守护南水北调沿线生态安全
发布时间:2022-05-21 07:41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天润

初夏时节,万山耸翠,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的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陶岔渠首,清澈的丹江水穿过闸门。

2021年12月20日,淅川县河长办通过“河长+检察长”机制,向淅川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一起丹江口水库淅川辖区内有违建别墅侵占水域、占用岸线的问题线索。经过对线索分析整理,办案检察官认为,该项目位于准保护区内,完全在170水位线以下,不利于水质保护和库区水土涵养。

淅川县检察院经过立案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不到半个月时间,就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将违建别墅及附属物拆除完毕,还要求按照“修旧如旧”的标准修复原址。

“淅川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渠首所在地。我们始终把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强化办案提升保护质效。”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说。

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确保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生态安全的缩影。

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广军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河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线最长、占地最多、计划用水量最大的省份。干渠沿线检察机关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切实维护南水北调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河南省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理念,统筹开展中线工程水源地、输水沿线区、受水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用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依法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与此同时,河南省检察院鼓励沿线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小专项”活动。南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因历史遗留、移民安置等原因造成的非法占用岸线、非法侵占水域、非法养殖等问题,在库区沿线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焦作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唯一穿越中心城区的城市,沿线检察机关联合南水北调办公室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保护生态资源,共筑绿色水系”专项行动,推动南水北调沿线环境治理,提升干渠沿线景观风貌。

在河南省检察院指导下,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鄂、豫、陕三省毗邻区,倡议并推动建立“三省五县生态检察联席会议机制”,淅川县检察院主动与湖北省丹江口市、陕西省商南县、河南省西峡县检察机关沟通协商,邀请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参与,共同开展了“保我青山绿水刑事法律监督”“整治河道非法采砂监督”等专项行动,组织跨区域联合行政执法巡查活动4次,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线索14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案件3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5人,捣毁捕鱼点、采砂场25个(处)。

2021年5月以来,河南省检察院把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任务和检察长为民实事重点项目予以推进。2021年年底,该项工作被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成果。

一年来,河南检察机关共发现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8件,立案103件,发出检察建议100件,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7.1万余吨,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9万余平方米,一批危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水质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王广军说,河南检察机关坚决承担起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使命,为筑牢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的生态屏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