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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法院:打好“组合拳”,唱响长江保护“大合唱”
发布时间:2022-05-20 10:30 星期五
来源:葛洲坝人民法院

万里长江万里景,宜昌江段江豚多。近年来,宜昌长江段因为江豚频繁出现而不断登上热搜,江中水秀,两岸山清,长江生态这持续向好的一切,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作为承担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一重要任务的其中一环,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答卷。

长期以来,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为民司法、服务大局为基本原则,成立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专业合议庭,加强联动共建、提升办案质量、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打好系列“组合拳”,为宜昌长江生态大保护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后,为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各项举措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与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在立足法定职责的基础上,为促进在信息共享、案件共商、制度共建等方面加强协作,凝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与公安、检察从业务交流和研讨上加强沟通交流。针对个案和类案多次举行联席会议,就证据采集与认定、量刑尺度、案件处理进展和办理效果等情况交换意见。例如在确保案件质量这一问题上,因长航公安管辖的长江水域辽阔,水上侦办手段、证据采集难度有其自身特点,加之8个江段对应的渔政部门各不相同,对禁捕工具的认定上标准不一,因此出具的评估意见存在较大偏差,经过沟通和指导,公安机关统一了禁捕工具的认定标准,改善了侦办手段、提升了证据采集能力,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2022年4月14日,葛洲坝人民法院庭长贾立荣受邀到宜昌市委党校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长江大保护青年民警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以《刑事证据规则、认罪认罚相关问题探讨》为题,立足审判实践,从该局所侦办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开篇,分析、总结案件类型及特点,结合审判实例归整、提炼刑事证据收集要诀及技巧,详细解读认罪认罚制度在公安侦办阶段的操作实务,充分融合理论与实际。充分体现了基于各自职责强化信息共享、案件共商、制度共建等方面协作的联动效果,凝聚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精准施策,打击一个教育一片

葛洲坝法院办理的由长航分局侦办的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及葛洲坝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案由包括直接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非法采矿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以及下游衍生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除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外,也注重普法教育引导,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注重阻断利益链条。无论是非法捕捞还是非法采矿,大部分被告人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要隔绝获取经济利益的途径,就要大力打击下游买卖行为。在审理金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被告人本就是卖鱼小贩,但明知是他人电捕的长江鱼,仍先后20余次收购,直接助长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间接破坏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以阻断利益链条,减少上游非法捕捞行为。注重生态环境修复。除通过判决震慑、通过普法教育引导外,利用公益诉讼中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引导采取增殖放流等各种方式修复被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如在审理林某、周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虽未被提起公益诉讼,但经普法及教育引导后被告人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并履行环境修复责任,累计购买了5000余斤活体成鱼、1400000余尾鱼苗放流长江。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无度采集长江沙,对长江水土的破坏不可修复,但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利用合法企业偷偷盗采长江沙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法院在审理一起张某、黄某等非法采矿案中,对几名被告人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长江砂购销业务,在长江水域共同盗采长江砂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非法采矿罪,最终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案件宣判后,对当地经营砂石料企业起到了应有的威慑作用,自觉遵守《长江保护法》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经营许可的范围,合法经营机制砂等砂石业务,有效促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点面结合,延伸职能普法宣传

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公益诉讼。

邀请辖区人大代表现场旁听被告人黄某涉嫌电捕长江鱼、跳江逃窜、拒不认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典型案件庭审过程,将“美丽宜昌●环资审判行”活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代表在行动”活动结合开展,现场发放《长江保护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筑牢绿色发展屏障。

充分发挥党员下沉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和法院在社区的“法官工作室”特有优势,联合葛洲坝街道多个社区以“十年禁渔 共护长江”为主题,在葛洲坝公园沿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前往在长江宜昌水域灯影峡水域三峡人家景区,开展长江禁渔及安全生产普法宣传,为商铺经营者、游客发放宣传资料,并集中听取了三峡人家企业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企业就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废油处理等严格规范处理采取的措施,对企业科学环保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公示举报热线与奖励标准,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增效赋能.

联合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在宜昌市九码头共同开展“以案释法修复生态,同心聚力守护长江”增殖放流活动,苗种由两名非法捕捞者采购,共计放流幼鱼120.652万尾,成鱼5570斤;部分被告人在作案后认罪悔罪,并经教育主动提出担任水域护渔员,实现了保护长江思想和行动上的转变。(唐雁莉 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