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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两部国际公约 为创新主体和视力障碍者带来福音
中国向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治理迈出新步伐
发布时间:2022-05-20 06:44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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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与《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于5月5日正式对中国生效实施。这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国向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治理迈出了新的步伐。

□ 本报记者 张维

两部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际公约,于5月5日正式对中国生效实施。这两部国际公约就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和《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

“这是我国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中国向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治理迈出了新的步伐。”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曾燕妮如是评价。

冬奥会期间的小插曲

2022年2月4日,奥林匹克梦想再次在中华大地绽放,一场简约而又精彩、浪漫而又空灵的北京冬奥会开幕式惊艳了全世界。

在铺天盖地的北京冬奥会开幕消息中,两则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消息在次日相继传出,在业内引发强烈关注。2月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来华出席北京冬奥会开幕式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视频会谈。申长雨向邓鸿森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工作最新进展和加入《海牙协定》有关情况。邓鸿森则表示,WIPO对收到《海牙协定》加入书感到非常高兴,双方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WIPO已经做好《海牙协定》在华实施的准备。

同日,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视频会见邓鸿森。当天,《马拉喀什条约》完成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批准书的手续,将于3个月后对中国正式生效。张建春表示,中国将做好《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工作,把该条约对阅读障碍者的支持落到实处。邓鸿森期待同中国在制定版权国际规则、推广实施《马拉喀什条约》等领域继续加强合作交流。

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两项重要公约,其在中国的生效实施及其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值得关注的重大议题。

申长雨说,加入《海牙协定》,有利于中国积极融入外观设计全球化体系,促进工业品外观设计创新能力提升,助力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走向世界。按照《海牙协定》规定,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就可以在相关缔约方寻求外观设计保护,极大方便申请人,提高注册效率并降低注册成本。

《马拉喀什条约》则是世界上迄今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其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王志成认为,《马拉喀什条约》在华生效后,会极大丰富中国阅读障碍者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推动中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国际版权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展现中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充分尊重人权的国际形象。

创新主体有强烈需求

对于加入两部公约,业内早有呼声,对于这一结果,自然是非常欢迎。

WIPO《2021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统计显示,近年来全球工业外观设计申请量逐年增长,而主要增长来自中国创新主体。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申请人寻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日益增长。另据2020年WIPO统计,尽管中国还不是《海牙协定》的缔约方,中国申请人通过其他缔约国家的常驻经营机构,向WIPO国际局提交的申请量已在海牙体系全球申请量排名中位居前十,这表明中国创新主体具有强烈的外观设计保护需求。

“在未加入《海牙协定》之前,我国在海外寻求外观设计保护的市场主要是欧盟知识产权局。由于工业产权保护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当企业在不同地方递交申请时,就会面临使用不同语言、不同货币、不同国家形式审查要求、高昂的代理费用等诸多不便。”WIPO中国办事处顾问吕国良说。

而加入《海牙协定》,意味着中国企业能够更加便利地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产品布局和创新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解释说,申请人向WIPO国际局提出申请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若申请符合要求,WIPO国际局会在国际注册簿上注册该外观设计,并颁发国际注册证书。我国是以审查局身份加入《海牙协定》的,还会对该申请进一步审查,授权之后保护期为5年,此后可以进行两次续展,保护期限最长可达15年。WIPO国际局会对外观设计进行国际公布,当然,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市场发布计划,也可以自行选择公布时机。

“加入《海牙协定》,对中国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吕国良说。

长三角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秘书长、上海企业发展专家志愿服务总队专家郭国中律师认为,当今中国企业已经进入一个“看脸”的时代,企业不仅需要做好产品的内部功能,更要制造出优秀的外观设计。“希望《海牙协定》的生效,可以激励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给世界展示属于中国自己的设计名片。”

魏保志透露,《海牙协定》生效实施以来,中国企业的申请十分踊跃。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收到了上百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及时解答了申请人在申请流程等方面的大量咨询。“中国企业正在积极使用海牙体系来开展全球产品市场布局,也充分体现了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与中国创新创意的活力。”

视障者版本不再匮乏

另一部公约,即《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同样意义深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称之为“中国版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并指出,批准加入条约是版权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促进残疾人权利保障的重要体现。

《马拉喀什条约》要求各缔约方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以保障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其规定的受益人不仅包括盲人,还包括更广义的视力障碍者和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其使用作品的形式包括盲文版、大字号版或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为无障碍格式版的制作提供版权限制与例外,为无障碍格式版的跨境交换、进口提供便利,解决无障碍格式版本匮乏问题。

盲人、视力障碍者是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全球视力障碍者达2.53亿人。在中国,视力残疾人达1732万。其他阅读障碍者涉及的人数更加庞大。

“对盲人、视力障碍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而言,欣赏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最有效方式是阅读盲文图书、大字图书、有声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但其制作成本高昂,版权许可是其中一项较大支出。”赵秀玲说。

据统计,全世界每年出版的数百余万种图书中,只有不到10%以无障碍格式版提供给阅读障碍者使用,而阅读障碍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承担这些成本非常困难。

在我国,“十三五”期间,盲文、有声、大字版读物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累计出版1万余种。但是,与同时期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种类相比,无障碍格式版作品还是相对匮乏的,阅读障碍者享受阅读服务时仍面临选择少和精准性不足的难题。“为了解决制作和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成本较高,特别是其中取得版权许可的成本较高的难题,我们在版权领域一直在不懈努力。”赵秀玲说。

1991年6月1日施行的著作权法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新著作权法将合理使用情形由原来的“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扩展到“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些都为《马拉喀什条约》的批准和实施做好了立法上的准备。

《马拉喀什条约》生效后,依法为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包括利用其他相关国家作品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我国阅读障碍者可以获取的作品资源将进一步丰富,获取作品的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

赵秀玲表示,中国将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为契机,不断完善版权保护体系,把版权对阅读障碍者的保护和支持落到实处,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贡献版权力量。

责任编辑: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