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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全国率先增设应急专业职称
发布时间:2022-05-12 14:45 星期四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斌

5月12日,在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据该办法,北京增设应急专业职称,涵盖安全工程、应急工程和消防工程3个证书专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应急专业职称评价,将纳入全市年度职称评价工作安排,于今年下半年启动申报,年底前将评审出本市首批安全工程、应急工程和消防工程专业职称。

北京应急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4个层级,将满足各梯次应急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需要。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救援等应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在评价标准方面,应急专业职称评价将申报人分为研究设计人员和应用实践人员两类,除申报职称所需的学历、经历等基本条件外,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两类人员的业绩条件。对研究设计人员,重点评价在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制定、学术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应用实践人员,重点评价在解决本专业领域技术难题、技术改革、技术应用、设备调试运维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

应急专业职称评价工作还打破“唯论文”桎梏,全面推行代表作评审制度,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发明专利、技术报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专业论文、专著编著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

同时,北京市还为业绩突出的应急专业人才制定了破格申报条件,包括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主持编写国家标准等;获得“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或“全国应急管理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承担重特大地震、地质、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重特大火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救灾以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有关重大任务,成绩特别突出且个人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均可破格申报应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责任编辑:王瑞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