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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突出建章立制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发布时间:2022-02-18 22:30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通讯员 张娅 张雅芝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省法院系统围绕“四项任务”,做深做实“三个环节”,全面完成了教育整顿各项任务,广大法官干警接受了一次革命性锻造,全省法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如何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法院坚持突出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推进“当下治”和“长久立”,把教育整顿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共制定完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解决立案难问题、规范案件审限管理等各类制度规定1118项,用制度机制固化教育整顿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监管能力

“我们统筹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制建并举、抓源治本,力求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又有抓源治本的长效,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推动深层次问题标本兼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介绍说。

陕西高院建成陕西法院司法数据中台,借助数据中台主动深入查纠,先后对在岗人员配偶及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离任人员代理案件、政法干警涉及民商事案件等进行了21批次、30万人次的智能排查,并以此建立了专项信息数据库,筑牢自我监督“堤坝”。

基于数据中台强大的数据分析预测挖掘能力,陕西高院研发了审判执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全流程监督、实时扫描,自动提示风险预警,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

“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案件办理的风险点,因此我们设计了‘同一律师(律所)代理同一法官案件’标签来监测;对发改案件的监控,设置了‘集中一人发改多’标签。”陕西高院司法技术室副主任苏靖介绍:“这个系统内置嵌入了46种案件风险标签,通过对审判系统的数据调取,保证监测数据的公正,这在以往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是难以做到的。”

为进一步提升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监管能力,陕西高院及时出台《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意见的工作意见》,通过每月通报、短信提醒、个别督促指导、开通电子彩铃、约谈督导等方式,督促引导法官干警落实“逢问必录”要求,积极在平台填报。同时全省法院创新宣传方法,以微动漫、H5等形式对“三个规定”内容进行积极宣传,为执行“三个规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着眼于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陕西高院制定《关于加强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的实施办法》,汇编第一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新进人员、新任职或交流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拟提升使用人员、拟受表彰奖励人员进行廉政审查,不断扎紧织密廉洁公正司法的制度防线。

同时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出台《关于加强法官干警素质能力建设的意见》《关心关爱法官干警十条措施》等制度,切实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切、生活上关爱、健康上关注,激励法官干警主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提升办案质效

“感谢姚法官,我们多年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了……”

“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矛盾巨大。”负责案件审理的宝鸡中院民二庭姚坤法官介绍,该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与各方沟通,最终促成本案成功调解结案。

办好每一起案件,想方设法切实解开老百姓心中的“疙瘩”,在办案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这种理念已成为陕西法院法官的共识和目标。

陕西高院统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纵向有进步 横向有进位”专项工作,坚持整体推进,加大思想教育力度,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建立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促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2021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34.25%,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8天。

在此基础上,陕西高院进一步完善“均衡结案”“分案管理”“发改案件异议反馈”“审限管理”“清理长期未结”等工作机制,建立统一法律适用和审判管理工作的咨询和讨论平台,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民事再审申请案件严格适用指令再审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针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对案件是否有人干预、审判过程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责任进行评查,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安康中院的“双向评查异议反馈”机制尤为亮眼。该机制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级监督的同时,允许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作出的裁判提出异议,并由此启动上级法院对自身裁判案件的强制评查程序。2021年,安康两级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1.39%,较上年度同期明显优化,位居全省第一位,生效案件发改率0.03%,案件质量提高明显。

同时,陕西高院研究制定小额诉讼程序识别规则指引、简易程序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等规范性文件,发布优秀裁判文书及优秀案例,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进步0.78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发改率进步0.12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提高3.33个百分点,制度的整体功效愈发凸显。”陕西高院审管办主任尤青拿数据说话。

提高服务质量

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全面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审判活动;整合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保全平台、鉴定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推行诉讼费收费、票据电子化试点……全省法院制定便民利民具体举措1100余项,为群众办实事5400余件。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陕西法院全力打通司法服务中的堵点,司法为民的触角不断延伸。

围绕整治立案登记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陕西高院上线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对全省法院立案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开设投诉通道,定期对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超期审核情况进行通报。

2021年,全省法院共新收案件102.31万件,审执结96.43万件,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得到实实在在的践行,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官司赢了,案件却执行不了,这极大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围绕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陕西高院坚持问题导向,一手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手抓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持续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超期未发放案款64.73亿元、超期不明款23.18亿元,是全国法院率先实现“双清零”目标任务的2个法院之一,受到最高法通报表扬。

针对执行工作存在执行联动机制薄弱等问题,陕西高院与西安军事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陕西省军地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执行管理,促进执行联动。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各级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解决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难题,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有机统一。

在结束不久的陕西省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陕西高院工作报告获得一致通过,这是对全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的显著成效和良好形象的有力诠释。

责任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