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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被非法猎杀!
发布时间:2022-02-12 20:25 星期六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赵锐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人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有被丢弃的装有疑似野生动物皮张的化肥袋。接到报警后,食药环分局迅速出警开展侦查工作。在案发地点,办案民警找到了几张残破的、高度疑似野生动物鹅喉羚(俗称黄羊)的皮张。经过反复勘验,警方在其中一张皮张上发现了一枚被血水浸染的烟头,通过这枚不起眼的烟头,办案民警锁定了辖区某村村民李某。在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后,办案民警对李某实施了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供述了自己与张某、朱某等人,自2021年11月至今,多次携带猎犬捕捉宰杀鹅喉羚(俗称黄羊),先后共捕杀11只的犯罪事实。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二人,一人因主动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

在我国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鹅喉羚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也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警方呼吁,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群众要从维护生态安全的高度,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珍爱野生动物,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责任编辑:张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