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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职教育,为孩子多筑一道防线

2022-01-29 15:44:4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标准+

“我知道有钱拿就愿意跟他们发生关系的。”眼前这个容貌上看起来还很青涩的小女孩一脸淡定地说着案情。自2018年开始,13岁的小雅多次与不同的中年男子发生性关系,甚至以此为要挟参与敲诈勒索活动。更令人咂舌的是,带小雅落入深渊的正是小雅的亲生母亲,她通过半强迫和金钱引诱的手段一步步让小雅深陷泥淖。这样痛心的案例让我开始思考,不良的家庭监管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的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我和未检部门的前辈、同事一起萌生了在辖区内探索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制度的想法。

2020年8月,德清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制定《关于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的意见》,成立“德清嫂·星星点灯”观护帮教基地,创建浙江省首个“德清嫂”强制性亲职教育服务站,聘任了一批专业的“德清嫂·星星守护员”,为全面开展强制性亲职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我们在办案实践中还发现,除了参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以外,受侵害未成年人背后家庭成员的监管缺失,同样也值得关注。

2020年9月,德清县公安局的值班民警突然接到一名妇科检查医生的电话:“刚才我给一个未成年女孩子做B超检查时,发现她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该案是德清县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得以及时破获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发现被害人小兰的父母对其案发当晚夜不归宿不闻不问,怀孕7个月仍毫不知情,存在管教不力、监护缺位等问题,与小兰遭受性侵害存在关联。我邀请了“德清嫂”和司法社工定期走访被害人家庭,跟踪督促履行监护职责,持续开展强制性亲职教育。一段时期后,让我欣慰的是,小兰逐渐走出案件带来的身心伤害,这个亲子关系疏远的家庭也开始有了久违的温暖。

2021年初,德清县检察院与县妇联会签《关于强制性亲职教育服务站工作流程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保护职责,提升科学家庭教育能力。去年,德清县检察院共发出强制性亲职教育令4个,督促监护令15个,有效改善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营造良好氛围。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在家庭保护环节强化家长的首要责任、共同责任,确立了国家监护原则。同时,该法也使亲职教育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让检察机关开展亲职教育工作有了更加刚性的法律支持——对于在案件中发现的不称职、不合格家长,检察机关可依据第118条第2款规定,链接社会资源,对“熊家长”开展训诫、亲职教育等工作,确保家庭保护环节的家长监护落实有力。我也将永不停步,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章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整理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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