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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2021-11-29 19:18:49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学习了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对其中的第二十二条关于校园欺凌的内容印象最为深刻。我坚决拥护法律规定并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或敲诈勒索等行为。我浏览相关新闻后发现,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欺凌会让受害的学生变得懦弱、自卑、沉默,抑或存在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甚至会影响其今后的人格发展。为了校园的宁静,为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铲除校园欺凌。

之前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名性格内向的女孩被班级上的女同学欺凌。最开始,欺凌她的女同学只是背地里搞一些小动作,比如说拽拽她的头发、走路的时候绊她一脚。后来,欺负她的女同学只要路过她身边就会说些挤兑她的话。那个女同学并没有因为她的忍让而减少对她的伤害,最严重的一次,是她买了瓶饮料,却被灌了拖把水、抹布水、粉笔灰。这样的欺凌阴影一直伴随着她的成长,对她的精神世界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我不知道现在生活在校园欺凌阴影下的孩子还有多少。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对校园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措施,明确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的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我常常想,为什么有这么多校园欺凌行为存在呢?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还是网络暴力的影响,或者是以旁观者姿态看悲剧发生的人太多?如果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不能自我控制,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以伤害身边的人为乐趣,以侮辱身边的人为骄傲,如果被欺凌的人只会一味地忍气吞声,不懂得自我保护,那么即使法律再健全,也无法制止欺凌行为的发生。

那么,当我们在学校里发现欺凌行为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应该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悄悄地远离“案发现场”,躲在远处向老师、学校、家长求助或直接报警。请记住,一个人的力量是薄弱的,千万不要盲目充当“英雄”,但也一定不要当“逃兵”,要用自己的智慧与那些不良行为做斗争。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人都要遵循法律,依据法律规定的规则做事。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曾经受欺凌或正在受欺凌的同学,请你们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小学滨湖校区六(6)班 李梦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整理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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