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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恩:信访工作需要真诚和热情

2021-11-18 16:01:43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图① 钟恩(左)热心接待信访当事人,并释法答疑解惑。

图② 钟恩(右)为信访当事人释法答疑。

图③ 钟恩(左)为当事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文/图

钟恩,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从司法学校一毕业,钟恩拿着毕业生分配派遣单到原湟中县委组织部人事科报到。工作人员告诉他,新来的法律院校毕业生可以选择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工作,钟恩不假思索地说:“我要去法院。”

一句话,一辈子。在近30年的法院工作中,钟恩立足窗口一线岗位,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设身处地为信访当事人排忧解难。

“我们家称得上是党员之家,母亲已有57年党龄,两个哥哥也是党员。对他们的一言一行,我耳濡目染。他们也常常告诫我要感恩社会、回报社会。”钟恩说。

刚工作那会,基层法庭的案件虽然大多都是因夫妻矛盾、家长里短引发,多数案件争议标的也不大,但钟恩认为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事情就是他们的大事。

“一个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进一次法院,法官对他的态度和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决定他对法院一辈子的看法。”钟恩始终牢记着这句老法官的话。他坚信,通过所学法律知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圆满地处理好矛盾纠纷,对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他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得有勇挑重担、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努力用自己的言行去维护法院的形象。

王某红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06年,王某某等人骗租王某红的出租车到湟中县,几人趁王某红不备,用胶带、绳索将其捆绑后置于后备厢内,抢劫财物后又将他拉至空旷无人处,放入一土坑内掩埋致死。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主犯被执行死刑,其余罪犯在监狱服刑,均未能按期履行民事赔偿义务。2008年,被害人亲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皆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民事赔偿部分久拖未果。

2020年底,通过梳理案件、调查走访,钟恩了解到被害人的母亲因为悲伤过度早已去世,父亲王国某年事已高,无收入来源,儿子王天某尚在读书,全家仅靠王某红的妻子牛某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艰难度日。

为此,法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审理核准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金。王国某和牛某非常激动,拉着钟恩的手连连道谢。

在法院立案窗口,钟恩既是引导员、调解员,又是法治宣传员、心理疏导员。接访中,他特别关注老人、妇女、身有残疾的当事人和生活困难的群众,耐心倾听、详细解释,设身处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还多次给来自外地的信访人支付吃饭钱款。

申诉上访无数次,进京上访被劝返。在十多年里,信访当事人高某及其母亲一直坚持自己的主张,认为妻子殷某行为完全符合遗弃罪,强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来,2009年5月,高某与妻子殷某将共同经营的幼儿园转让给他人后,殷某携带转让款离家出走。之后,高某突发眼疾,双目失明。为此,高某多次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殷某犯遗弃罪,且对三级法院审理和复查结果不认可,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并答复后,高某不接受,不肯息诉罢访。

钟恩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基层法院联系,到高某所在社区开展工作,协调青海省残联为高某提供免费盲人按摩培训机会。一年后,钟恩携带米面油等前往其家中探望,看到高某和家人生活得不错,钟恩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面对法院涉诉信访形势要求,钟恩主动承担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的组织、部署和协调工作,带领庭室干警全面排查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确定重点信访案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青海省委省政府主管部门及基层法院沟通协调,全力做好涉诉信访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化解信访案件的联系协调。

钟恩先后与青海高院领导带案下访十余次,在信访案件责任法院,对涉诉信访积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准症结,制定工作措施和办理时限。经过不懈努力,青海法院信访案件化解率达96%。

“怀着深厚的感情开展涉诉信访工作,以真诚和热情的态度赢得信访当事人信任,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钟恩对涉诉信访工作有自己的理解。

在审判之余,钟恩探索总结出涉诉信访接待工作“一看二听三感四谈五诚”的“五字诀”工作法和“专心耐心细心虚心用心”的“五心”工作法。他还参与起草印发《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制度》等制度规范,全面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有效畅通涉诉信访渠道,预防和减少了越级访和集体访的发生,建立健全诉访分离机制、信访评估预防机制、约期接谈工作机制等多项涉诉信访工作机制。2020年12月,钟恩获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他被青海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命名为“2020年度青海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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