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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巴法庭指尖调解减轻群众诉累

2021-11-18 16:02:46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因为被拖欠3万元挖掘机租赁费,马某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文某某告到了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法院多巴法庭。

9月2日上午,正是该案开庭审理的日子,但只有原告马某某来到庭审现场。原来当天一早,被告电话告诉法官,自己身在四川无法前来参加诉讼。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审判长潘玉寿决定采用微信调解此案,并建立了一个微信群。

从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到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告知是否申请回避,再到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官进行案件调解,整个开庭过程全部在微信群进行,其间法官还打电话与被告文某某沟通。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被告承诺在11月20日之前给付原告拖欠金额。

多巴法庭管辖多巴镇44个行政村及两个社区,辖区人口约14万人。随着多巴新城建设的持续推进,安置迁移户、外来务工人员增多,法庭收案量大幅上升,尤其是劳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激增。针对案件当事人外省务工人员较多、流动人口较大的特点,多巴法庭利用移动微法院、微信等送达、调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多巴法庭庭长汪生伟说,今年85%以上的案件是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比例超过40%。今年1至8月,法庭利用微信送达案件200余件,通过微信调解案件100余件,远程开庭3件。

同时,多巴法庭注重情理法相结合,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加大调解力度。今年1至8月,多巴法庭调解案件671件,撤诉242件,调撤率88.13%。

湟中区法院院长徐卫国介绍,湟中法院现有5个人民法庭,2020年,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022件,审结3835件,以调撤方式审结3248件,调解撤诉率84.69%。

“各法庭坚持巡回就地办案,选择一些农村典型案件,到案发地进行就地审理、就地调处,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坚持‘调撤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融情于法、情法交融,积极开展案件调撤工作,严把案件调撤质量关,并强化宣判后释法答疑,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想得明的方式释法析理,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徐卫国说。

编辑:梁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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