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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给困境少年一缕阳光

2021-08-26 16:04:20 来源:云南法制报 作者: -标准+

“谢谢检察官帮助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孩子读书有着落了……”当年迈的莫某某用颤抖的双手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上锦旗时,难掩内心的激动,一个劲儿重复着感谢的话语。

老人寻求救助

事情要从今年4月该院12309服务窗口受理的一起信访案件说起。

信访人莫某某来访称,其是某中学七年级学生小佳的外婆,小佳母亲在小佳2岁时因交通事故丧生,小佳父亲下落不明。11年来,家里仅获得交通肇事方极少部分赔款。这些年莫某某靠打零工、捡废品独自抚养小佳长大,可如今莫某某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干不动重活累活,几乎无固定收入,眼看小佳慢慢长大,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特来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

在诉说遭遇时,莫某某几度哽咽,说到伤心之处,更是数次落泪,甚至流露出消极念头。眼见莫某某情绪越来越激动,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一面安抚莫某某平复情绪,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另一面立即启动走访调查程序,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工作。

检察院积极介入

之后,该院检察官们来到莫某某和小佳住处,看到的情况比莫某某说的还要糟糕,让人十分揪心。因莫某某无力承担房租,只能借住在亲戚租住的某城中村一间出租屋内。那里环境复杂,人多嘈杂,小佳学习和生活条件极为糟糕。由于近期莫某某身体特别不好,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小佳连最基本的营养都无法保证,有时家里剩下的钱还不够买一本教辅资料。特殊的家庭环境加上各种因素的影响,渐渐地,小佳感受到了与同龄人的不同,变得自卑、敏感,心理上出现了一些变化。

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年迈的老人无人赡养。面对此情此景,该如何帮助这个不幸的家庭成了承办检察官的心头大事。“抚平孩子的心理创伤与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是当务之急。”经过研讨,该院检察官们提出了一套可行方案。

该院检察官一方面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另一方面到小佳学校走访,与小佳班主任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积极协调辖区街道、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助措施。经协调,街道、学校为小佳免除了每个月在校的伙食费。同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控申部门号召所在党支部党员积极为小佳捐款捐物,为小佳筹集到3000余元捐款及一批衣物、书籍,初步解决了这个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

经审查并报区委政法委审批,该院为小佳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目前正在报批中。后续该院将会同街道、社区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救助金完全用于小佳的学习生活。

强化“应救尽救”服务意识

该院在办理该案中,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坚持救助与关爱并行,坚持与民政、教育、街道联动,既帮助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生活、学习,也尊重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不仅从物质上解决了救助申请人的燃眉之急,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因案致贫当事人的生活、教育等问题。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下一步,该院将强化“应救尽救”、主动服务意识,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将检察温度传递给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钟毅

编辑:蒋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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