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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开出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1-01-13 20:03 星期三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李帅林 何建超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森林消防中队(护林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溪涌社区洞背村疑似山火火情。接到警情后,葵涌森林消防中队第一时间联合综合执法队前往扑灭火源。经查,火情由洞背村一农场看守人员焚烧垃圾造成,焚烧面积约4平方米。因火源位置位于林区范围,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其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据悉,这是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葵涌办事处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大鹏新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禁火期从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5月9日,禁火区域为大鹏新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

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以来,葵涌办事处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宣传力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巡查方面,通过“分组包干+重点防守”“人防+技防”形式,实现防火巡查全覆盖。在宣传方面,向近山企业、在建工地、农家乐等涉林单位发放告知书,制定并要求涉林单位落实“五必检”措施(即安全监管人员、防火应急预案、员工防火培训、防火设施配备、动火作业人员灭火器材操作熟练度),定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自觉遵守“十不准”“六不烧”的森林防火规定,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责任编辑:高庆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