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安凤德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蓝向东、蔡慧永、靳学军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还决定任命张家贞、焦慧强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王伟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