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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违法 个人占了近一半
发布时间:2020-07-27 11:58 星期一
来源:北京晚报

垃圾分类曝光台

近期,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四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据统计,今年5月1日至7月21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6168起,其中查处个人违法行为2783起,占比45.1%。

混装混投

垃圾袋里啥都有

“纸巾是其他垃圾,菜叶是厨余垃圾。”在海淀区玉海园小区,执法队员发现一位居民提着的垃圾袋里,不同垃圾混在了一起。经过指导,这位居民现场将不同垃圾分开投放。检查中执法队员发现,混装混投的情况比较常见,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强。

在东城区新世界家园,一位大姐直接打开黑色垃圾桶盖把混装的大袋垃圾扔进去。执法队员立刻劝阻,“您这里面的矿泉水瓶应该放到可回收桶里,其他垃圾您也没分清,剩菜是厨余垃圾。”对于执法队员的劝导,这位居民表示:“我知道,但我家没那么多垃圾桶。”随后转身走开。

城管执法部门表示,从目前立案处罚和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个人投放生活垃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造成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虽然大部分居民已经了解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和要求,但在实际投放过程中,仍嫌麻烦。另外,小区内垃圾桶未及时管护、垃圾桶设置点位不合理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人正确分类投放造成了影响。

处罚措施

拒不整改将罚款曝光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持续扩大检查覆盖面,紧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四个环节开展执法,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个人违反条例的先行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如小区物业、垃圾桶值守人员等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城管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记者 金可


责任编辑: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