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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发布时间:2020-06-17 13:20 星期三
来源: 海南日报

海南省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完成33个行业2995家排污单位发证登记

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已完成33个行业2995家排污单位的发证登记。

核发排污许可证是探索实行发证与证后监管联动、开展已发证企业证后评估及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今年上半年,我省还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发证登记工作,实现了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

我省生态环境部门计划在今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监管全覆盖;探索建立“一证式”排污许可监管制度;开展执法监管工作,重点打击无证排污、违法排污行为,促进排污单位依证排污、自证守法。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年底,我省通过《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这是排污许可改革以来全国首个排污许可地方性法规。《条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排污许可证载明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等各要素环境管理要求,给出了“一证式”综合管理的路径;强化了排污单位主体责任,逐步提高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效能。(记者 周晓梦)


责任编辑: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