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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9-09-23 11:20 星期一
来源: 陕西日报

陕西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有形市场监管+网络平台监督” 

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违规销售、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消费者关注问题,我省积极出台政策,建立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信用评价

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

9月4日早晨一上班,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技术负责人高光便召集工作人员加紧讨论监管平台运行和检测情况。“在这个监管平台系统里,全省房地产企业的信息由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采集、认定、录入和披露,对录入平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实行信用等级划分和打分制度。” 高光说。

据了解,2018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起草并筹建“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诚信评价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今年10月1日起,《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同时监管平台正式上线。

《办法》出台和监管平台上线,两者相辅相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差四类差异化标注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为开发企业建立初始信用档案时,均以70分为基础信用分值,按第三级信用等级核定。后续根据企业的诚信经营情况升降分值,较差企业的分值会降为50分。”

守信有奖励,失信有惩戒。《办法》明确,信用等级较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同时,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低于3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年,轻微不良信用信息在不良情形消除后取消。对信用等级优秀和良好的开发企业,将免于日常动态核查,同时会优先推荐参与绿色建筑、国家A级性能住宅等项目的建设,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延续时,将对企业开设绿色通道。对信用等级一般的开发企业,按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对企业的开发资质和市场行为实施日常动态核查。

严查房地产市场乱象

坚决取缔“黑中介”

9月3日,记者见到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郭琳,她告诉记者:“涉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常见的消费者投诉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和不诚信。撮合‘无证’房产交易、购房资格造假、违背诚信原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8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上半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乱象查处情况,其中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3家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被通报。

“下一步,住建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坚决整治房地产经纪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等问题,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说。

出台新规

厘清物业服务职责

“我家小区的物业费是一季度交一次,但我一直稀里糊涂的,具体物业费包含哪些服务项目,我还真不知道。”9月5日,家住西安市莲湖区的刘女士说。

省发展改革委联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已经实施。新《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支出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新《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厘清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有关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关系,更加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

“我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根本途径,要打好制度基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有形市场监管和网络平台监督双管齐下,将房地产企业行为透明化,形成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同监督,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说。(记者 田若楠)


责任编辑: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