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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多地发生电动车“上楼”引发火灾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楼”问题作出规定。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编辑: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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