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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决定座谈会”在京举办

2020-11-16 10:51:17 来源:光明网 作者: -标准+

中国摄协“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决定座谈会”在京举办

11月12日,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联合在京组织召开“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决定座谈会”。与会者认为,此次修法的最大亮点是:第一,加大了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最高惩罚数额由50万提高到500万,翻了十倍;第二,摄影作品终于可以和文字、音乐、美术等艺术门类一样,享有作者终身再加去世后50年的保护待遇,从此改变了摄影“二等公民”的地位;第三,“摄影作品原件”一词首次出现在国家法律中,这将对摄影艺术品的流通、收藏、保护起到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座谈会现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建成文化强国作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重要内容,彰显了党中央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加强著作权保护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著作权纠纷增长速度快、新问题多,而摄影著作权纠纷是其中数量最大的一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摄影创作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与摄影家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摄影家的厚爱,开创了摄影著作权保护的新纪元。这次迅速召开的座谈会,既是学习会、交流会、庆祝会,更是贯彻落实著作权法的动员会。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在会上向大家展示“摄影作品原件”一词,呈现在修改后的法条位置。

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出席会议,他指出,著作权法的修改通过,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文艺界和摄影界更是一件喜事,具有非凡的意义、深远的影响。为了这一天,我们奋斗了16年,期待了10年,此时更是难掩欢欣鼓舞,以座谈学习的形式表达对著作权法修改的热烈欢迎和坚决拥护。

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左),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副主任王国骞(右)讲话

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讲到,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给予中国摄协、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的维权工作很多专业指导和帮助。中国摄协维权处也将继续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合作,积极反映摄影家的呼声和建议,以此次修法为契机,继续努力做好摄影版权保护工作,让中国的摄影版权保护事业创造新的辉煌,推动中国摄影艺术事业持续繁荣和发展。

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副主任王国骞结合文艺维权工作谈了三点体会: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著作权法修改意义。第二,增强工作信心,广聚文艺维权的立法之源。第三,坚持法制思维,推动文艺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会者认为,此次修改著作权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此次修法问题意识更加浓厚,中国立场更加鲜明,修改内容更加全面,立法技术日渐成熟,是全国摄影人的重大利好,必将有力地推动摄影艺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列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供图 )

编辑: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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