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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审理

2020-11-02 13:40:45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10月29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来到古蔺县黄荆镇新市村,公开审理被告人佘某甲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村民、村干部200余人参与了旁听。法院审理后,考虑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到四个月不等刑期刑罚并适用缓刑。同时,三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还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依据生态恢复方案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佘某甲等在墩梓河某河段进行补偿性增殖放流鱼种,共计1500尾。庭审结束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部见证下,1500尾鱼苗被放生到墩梓河流以恢复生态。

法制网通讯员 王尚钦 摄

编辑: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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