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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者增殖放流“以身说法”

2019-09-26 15:41:12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王运喜 李欢 目前,正值长江禁渔期,但在江鲜诱惑和利益驱使下,依然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严重破坏长江流域渔业生态。


2019年6月2日18时许,丹徒区世业派出所民警对长江生态资源开展禁渔期日常巡查,行至世业镇卫星村排涝站处江堤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长江驾船从江里收网进行捕鱼活动。当即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王某某等抓获,并传唤至丹徒区公安局接受调查,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所用渔具俗称“长笼”,网目7毫米,笼网长3.6米,由19个四方形铁丝骨架构成,笼网两侧均设有间隔式的诱鱼洞,两端设有圆锥形的集鱼网袋。该类型渔具主要捕捞对象为幼鱼小虾,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根据《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该渔具属于禁止使用渔具之一。


丹徒区检察院在依法办理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认为王某某等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王某某等人经教育后,为弥补其在长江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自愿申请出资购买鱼苗投放长江修复渔业生态。为提升普法教育效果,在丹徒区检察院倡议下,区渔政部门组织该镇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此次生态修复活动,既有力打击了长江非法捕捞行为,又有效维护了禁渔期秩序。

“没想到网点鱼虾对长江危害这么大,今天这个场景也给我提了个醒,检察院这个做法好,让我们知道保护长江每个人都有责任!”活动现场,不少村民纷纷为该检察院“实境式”法制教育点赞。

编辑: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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