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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张永善:“书写六一儿童节”书法作品

2026-06-01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在这个专属于孩子们的美好节日里,“书·法”送上暖心祝福,为纯真童年添一抹法治暖阳,守一份无邪时光。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22部法律法规。

值此202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法治日报社推出“‘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活动”,诚邀广大少年儿童提笔书写法条,在节日的欢乐氛围里,感受传统书法的韵味,体悟法治给予的温暖呵护。

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是全社会共担的责任、共守的初心。

祝愿每一位小朋友,在法治的温暖庇护下,眼里有光、心中有爱,自在绽放、永远明亮!

一起来欣赏孩子们的优秀书法作品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张永善,河南大学附属中学七年级学生。

指导老师:何顺华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