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在这个专属于孩子们的美好节日里,“书·法”送上暖心祝福,为纯真童年添一抹法治暖阳,守一份无邪时光。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22部法律法规。
值此2026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法治日报社推出“‘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活动”,诚邀广大少年儿童提笔书写法条,在节日的欢乐氛围里,感受传统书法的韵味,体悟法治给予的温暖呵护。
护航未成年人向阳成长,是全社会共担的责任、共守的初心。
祝愿每一位小朋友,在法治的温暖庇护下,眼里有光、心中有爱,自在绽放、永远明亮!
一起来欣赏孩子们的优秀书法作品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刘益恺,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第三实验中学高一学生。
指导教师:谢李发生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