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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之力:在片与块之间往返流转

——读《片与块:法律与生活中的分割与聚合》

2026-05-21 15:55:2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 李森

一切的思考起源于这样一个问题,“人们和企业经常面临不连续的选择,在一些极端情况下,甚至要做出‘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二元决策”,例如是否购置房产、是否更换工作、是否增添设备。这些决策一旦启动,往往需要为之付出巨大的成本,而在投入成本之后,人们又很难迅速脱身。这种“整块”的特性,引发了人们关于分割的探索,由此催生了共享经济、零工经济、在线二手平台等新型经济模式。而在过度碎片化之后,人们又会再次产生聚合的需要,例如狂刷短视频的人们会难以集中注意力,缺乏“大块”资产的人们会难以应对意外事件。而很多事物,只有聚合为整块时,才具有经济价值,例如修了90%的桥梁仍旧不能通行,考了59分还是不及格。这些生活中存在的分割与聚合现象,可以用几何式“片”与“块”的思维进行统合分析,而在尝试“切片”与“结块”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构造之力在无形中影响着我们认识与改造世界的方式。

一、基础概念的明确

(一)结块与切片

结块的概念与不可分割性和互补性紧密相连。以商品为例,其价值性在于:要么以结块的方式提供价值(不可分割性),要么以特定组合的方式产生更多的价值(互补性)。对块状商品的分割,要么使其价值减损,要么使其价值丧失。

切片则是体现或提升价值的另一重要方法,不仅有物理空间上的,还存在历时切片的模式,如酒店的房间、出租车的使用、宠物共享等。

同时,应当明确的是,切片与结块在不同维度上可能是相通的,“特定结块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时间的片段”。

(二)阶跃与线性

不连续性和非线性是与结块相关的另外两个术语。如果将对某种关系的理解限定在“投入(一定单位的努力、金钱或资源)与产出(条件、事件、产品或服务)”之间,生产函数将会呈现出一种怎样的形状?

一种情况是纯粹的单一阶跃商品,其产出不会随着投入单位的逐一添加而平稳且规律地增量,而是会以一种大切块或阶梯式跃进的方式提供所有效用,其具有一个阈值,低于该阈值不会产生任何收益,而在达到该阈值的一瞬,商品会实现其全部价值,此后不可能有进一步的增量式改进。如本文开头提及的例子,在99%的桥梁片段被添加进来时,未完成连接的桥梁对使用者的价值并无变化;但当最后1%的片段被添加以至于桥梁建造达到100%时,其对使用者的价值又会呈现阶跃式增长;而若再添加至101%,多出的1%长度对桥梁并无益处。

另一种情况是完全线性商品,“其生产函数是平滑且连续的,每个无穷小的投入单位都有相应的产出或效用与之匹配”,对于这样的商品,人们通常必须跨越某个最低阈值才能获得其价值,即便是容易分割的商品,在某个数量阈值下也可能相对没有价值。

在经济生活中,这两种情况都是罕见的,更多的是在二者之间的各种折中形态。

(三)分割与聚合

分割与聚合是共生的难题。在同一个时间点上,往往会同时存在支持分割与支持聚合的不同群体。例如在土地征收中,土地所有者会希望“保留自己的财产,直到选择以满意的价格将之出售”,而征收者则需要一大片的连续土地满足大型工程的需要。“尽管分割和聚合起初看起来可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但它们实际上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完成“聚合式”的土地征收时,征收者又需要对被征收者进行“分割式”的补偿或盈余分配。正所谓“得失相倚,有无相生”,片与块相互交织的本质,决定着“将二者视为截然不同的问题,或者认为其中一种问题比另一种问题在本质上更难解决,都是概念上的错误”。

二、自我构造——如何通过片与块应对个人内在困境?

在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人们试图实现的目标往往具有块状或阶跃函数的特性,如写一篇论文、通过资格考试;然而,为达成这一目标,前期所做的努力也相当重要。实现一个块状目标,往往需要处于不同时间片段的“自我”们的合作,但作为“规划者”的自我与一批作为现在的“执行者”的自我之间往往存在着持续的冲突,这正是个人的内在难题。每个自我都更愿意享受成果,而不愿付出努力。

对于上述难题,我们可以尝试切片与结块的解决思路。先将整块的任务切分或粒化,分配给不同的自我,降低任务对每个自我的压力和难度,充分调动不同自我的积极性和工作力,最终再将之重新结块。

“在面对一个大型项目时,人们通常被建议将其分解成易于管理的小块,这样人们在面对每个小块时就不会望洋兴叹了”,“将任务粒化,就像把任务分配给缝纫工或计算机一样,可以让各个时段的自我更容易作出贡献”,“对于时间紧迫的人来说,关键的挑战是如何对任务进行调整和重新构造,同时充分利用大型任务之间的空闲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策略不仅涉及一种处理大型任务时的具体方法论问题,还涉及一种主观的积极性问题,因为“有时候,建议人们将任务分解只是一种诱使人们开始任务(该任务本质上是块状的或不可分割的)的技巧”。例如对很多论文写作者而言,最难的就是进入写作状态,如果逼迫自己每日完成至少15分钟的写作,论文的完成可能性和速度均会大幅提升。

在执行片与块策略中,需要经历一定程度的痛苦或勉强,使不同的自我能够在合作中结块,从而实现阶跃式的进步,产生“由量变至质变”的效果,否则也会招致失败。例如,某个片段的自我会产生“一次没完成也没什么”的怠惰心理,从而“传染”至其他自我。但也要允许自己出现可控的失误,否则在一次失败后,人们很容易“破罐子破摔”开始“摆烂”,直接由一个块形选择(完成任务)转向另一个块形选择(放弃任务)。

三、法的结块——片与块思维如何影响法律裁决和学说?

(一)法律断崖和法律阈值化

块性同样通常存在于法律裁决之中。对于一项纠纷而言,法院通常会作出“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判决,即一方胜诉、另一方败诉,纠纷就此结束;财产纠纷、侵权、合同救济等都是这样块状且不连续的结局。法律中普遍存在的块状有可能会导向断崖效应,即“行为或其他投入之间的轻微差别都会导致结果之间的巨大差异”。即便是和解,其谈判也仍是在法律“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倾向下进行的。“在将杂乱无章的事实转化为二元判断时,法律的工作类似于将灰度图像转化为黑白图像的‘阈值化’过程”。

法律问题的结块可能导向一些困境。断崖效应可能使得落在法律建构的界线两侧的两个极其相像的行为导向截然不同的结果,“法律阈值化的一个核心挑战是选择适当的分析单位”,但这在法律裁决中可能存在一些质疑。如在英国著名的雷克斯诉史密斯案(Rex v. Smith)中,被告被指控在浴缸中溺死了他的新娘,尽管他坚称死亡是意外的,但陪审团不同意,并将取景框扩大到三个案例,即他曾经的两位妻子都曾在浴缸溺亡且都有最近签署的遗嘱将其列为受益人,然而要考虑的是,依靠品格证据的推断能否将被告“套上一个‘有罪的筒’”呢?再如,如果一个司机在其他情况下非常谨慎,只因半秒未集中注意力而导致车祸,则对其责任的确定,是要仅仅关注其疏忽的单个行为像素点,还是整个行程几乎都在谨慎驾驶这一更大的行为样本呢?由此再拓展到人和机器的领域,一位每百万次手术就会不小心在病人体内留下一块海绵的外科医生,和一台每百万次手术就会发生相似事故的机器,二者的错误在相同的概率下往往被冠以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机器往往会以聚合方式评估,而医生则会通过询问的方式逐次逐个单独个性化评估……这些都是在法律命题中可能面临的结块问题。

(二)法律的捆绑和解绑

捆绑与阈值密切相关。“捆绑通常是针对阈值或不连续而建构的”,如在博弈的背景规则或消费者的保留价格中,作为一种并不罕见的基本方法,它一般“将更有利和不太有利的元素混合在一起”以达成某种结果。在捆绑的情境中,阈值的确定形式是多样的,既可能与成本收益分析等方法密切相关(如把好果子坏果子掺在一起卖才能把坏果子也卖掉),也可能由决策机构通过立法或批准法规的意愿确定(要把授予权利和施加义务的法案捆绑在一起,才能让施加义务的法案也通过)。

而在对类似情况进行评价时,“我们不能抽象地评估好坏参半的捆绑,而要考虑捆绑所产生的激励及其分配效应”。此时有必要考虑边际分析。“继续超过这一停止点意味着增加单元的成本将大于收益,尽管这些单元造成的亏损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会侵蚀之前的单元中收益超过成本的盈余,并使总成本收益比亮红灯。”质言之,如果只分析块状的总成本与总收益比,可能忽略了对更长远的维度上边际价值的考量。

同时,边际分析并不是万能的,正如本书反复强调的,在事物的变化中,“有时边际回报并没有减少,反而会增加,而且也许会随着投入的增加而以戏剧性的方式被一次性增加进来。”价值增长也会存在阶跃性或不连续性。因此,一些国家面对立法机关“打包式立法”引发的抗议会选择“司法礼让”。同时,为了防范打包式立法的滥用,也需要通过适时修法和法律解释“使法律尽可能地接近最优点”,以减少捆绑中的无价值要素。

编辑:刘海滨